| 兰山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药店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前公示 | ||||||||||||||||||||||||
| 2021-09-23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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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0号),兰山区财政局将开展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药店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为做好检查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有关检查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为2020年度会计信息质量。 (一)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 检查是否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内部财务核算制度;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现金和银行存款是否账账、账实相符。 (二)医保定点药店 针对药店经营方式及会计核算模式,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独立核算的单体药店。检查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内部财务核算制度;是否依法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从业人员;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现金、银行存款是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是否留存销售日报。 2.非独立核算的连锁药店门店。检查是否严格执行总部制定的财务核算制度;是否按时向总部报送销售日报;是否按时将销售货款存入总部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检查对象 本次检查对象通过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抽取产生,分别为:临沂洪福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实验中学店、临沂市康尔悦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中丘路店、临沂市益善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秀水路店、临沂洪福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柏庄店、临沂市兰山区布衣大药房、临沂仁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工业大道店、临沂市兰山区知春大药房、临沂市修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李官店、临沂三鹤血液透析中心。 三、检查时间 2021年10月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9-8319627 电子邮箱:lsqczjjdk@ly.shandong.cn 兰山区财政局 2021年9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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