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山区人民政府
简体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公共数据开放 智能问答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开 >> 公开目录树 >> 公告公示 >> 正文
兰山区民政局关于开展第三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的通知
2022-06-07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mzj/2022-0000114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2-06-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兰山区民政局关于开展第三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的通知
索引号: lanshanqumzj/2022-0000114
发布机构: 兰山区民政局
公开目录: 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 2022-06-07

为推动我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回报社会的积极作用,兰山区民政局决定举办“兰山区第三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活动,招募有意愿、有条件、有能力的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并选取优秀项目进行资助。具体方案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一)在临沂市级或兰山区级正式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

要求组织机构健全,财务制度完善,运作规范,管理科学,2021年度社会组织年报校对通过且未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

(二)在兰山区内已备案但尚未注册登记的社区社会组织以所在镇、街道(经开区)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为依托进行申报。

(三)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责任意识,热心公益慈善事业,自愿参加帮扶行动。

(四)社会组织具有一定的帮扶条件和能力,能够结合自身专长、优势提供帮扶资源和服务。

(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记录,无违法乱纪行为。

每个社会组织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二、项目征集范围

(一)党建示范类项目

实施主体为已取得社会组织登记证书且已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

依托社会组织党支部,开展各类党员服务活动。

(二)儿童关爱类项目

实施主体为已取得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的社会组织。

项目内容:为区内孤儿、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困难儿童提供有利于其身心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各类服务,包括学习辅导、安全教育、成长陪伴、习惯养成、关系调适、危机干预、心理关爱、权益维护、综合性社会支持网络构建等。

(三)社区社会组织培育项目

A类:实施主体为已登记的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

项目内容:以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及能力提升为目标,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培育孵化,提升社区社会组织的组织管理和服务能力,推动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在提供社区

服务、扩大居民参与、培育社区文化、促进社区和谐、开展社区关爱、志愿服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B类:实施主体为未登记但已在镇、街道(经开区)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

项目内容:以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及能力提升为目标,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在提供社区服务、扩大居民参与、培育社区文化、促进社区和谐、开展社区关爱、志愿服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四)养老服务类项目

实施主体为已取得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的社会组织。

项目内容:针对兰山区65周岁以上困难老人(特困、低保人员优先)及其他有生活服务需求的老人开展助餐、健康理疗等综合性服务事项。

三、项目要求

(一)具有实用性。活动实施中要凸显“助人自助”和“人文关怀”,有效利用社会资源;项目实施后,有利于提升帮扶对象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能够有效缓解或消除受益人群面临的社会问题及心理问题,增进社会和谐。

(二)具有可操作性。项目实施要符合基层实际和政府相关政策导向,并具备良好的群众基础;具有清晰的计划及可衡量的成效;预算合理,具有成本效益;拥有实施项目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资源整合、财务管理、人员配置的能力及较强实践经验的执行团队。

四、经费安排

(一)项目经费。对通过评审的公益创投项目由区社会组织发展经费提供资金支持。

(二)经费拨付。项目经费分三期拨付:项目协议签订后拨付项目预算的30%;项目通过中期评估后拨付预算的50%;项目实施完毕并通过结题评估后拨付剩余的20%。

(三)经费管理。通过评审的社会组织接收项目经费,需要出具符合要求的正规票据,并提供开户银行账号;实施项目经费支出,统一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账核算,接受财政、审计、民政部门的监督,并进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五、实施步骤

(一)项目征集及初审阶段(6月中上旬)

1、宣传发动。通过官方网站、区民政局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公益创投项目。

2、项目申报。相关社会组织按照项目范围要求,进行策划设计,并在6月13日前,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提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附件1)和项目预算表(附件2)电子版。

3、项目初审。区民政局收到项目申报材料后,根据本届公益创投大赛总体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核,并进行资质认定。通过初步审核的社会组织需报送纸质材料至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材料包括:兰山区第三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项目申报书、公益创投项目预算表、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在乡镇(街道)备案证书(表)复印件(应加盖乡镇或街道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备案社区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二)项目评审阶段(6月中下旬)

1、区民政局成立兰山区第三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对经过初审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拟定“资助项目”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2、区民政局根据公示结果,确定“资助项目”名单。

(三)项目优化及实施阶段(6月中下旬至11月底)

1、项目优化。根据公益创投大赛要求和评审委员会专家意见,区民政局对通过评审的项目进行优化,以使项目计划书更加合理、严谨,项目预算更加科学、准确。

2、签订协议。区民政局与被资助单位正式签订项目协议,明确各自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3、跟踪落实。区民政局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程跟踪、适时督导、专题培训,确保资金落实到位、项目良性运作。

4、效能评估。在项目实施至中期时间节点和实施完毕时,区民政局对项目进行效能评估,以确认是否实现项目设计目标、满足设计内容、符合设计要求。对于获选项目违约或未通过阶段性评估不能拨付款项的,根据协议进行处理。涉及已拨付款项的,由民政部门处理。

六、项目监督

(一)凡提供虚假资料或采取其它不正当手段虚假参与公益创投大赛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与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公益创投赛事和区民政局主办的其它类似活动。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非法侵占、不当使用项目资金,违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各被资助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主动接受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三)被资助单位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实施项目时,应及时向区民政局提出;未经民政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向其他组织和单位、个人转让项目。

(四)被资助单位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实施服务项目的,将不予拨付项目后续资金。

(五)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疫情等其他特殊情况导致项目无法继续实施应及时向区民政局提出,为确保资金效用最大化,区民政局有权根据具体情况统筹分配中断实施项目的资金。

七、申报及联系方式

(一)申报时间

2022年6月7日至2022年6月13日。

(二)申报方式

直接登录区政府网站(http://www.lyls.gov.cn/)查看公告并下载申报材料,填写《兰山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公益创投项目预算表》等材料,以电子文档方式提交至活动专用邮箱(lsqmzjstk@163.com)。活动相关进度情况将及时公布在区民政局微信公众号上。

(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11号楼二楼217室

邮政编码:276000

咨询电话:0539-8316796 18769912952

附件1:兰山区第三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项目申报书

附件2:公益创投项目预算表


兰山区民政局

2022年6月7日

  
附件【附件2:公益创投项目预算表.docx
附件【附件1:兰山区第三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项目申报书.doc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