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雀山街道关于实行安全生产线索有奖举报制度的公开信 | ||||||||||||||||||||||||
| 2022-06-2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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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 为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加强社区、村(居)和广大群众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有效防范重大事故,制止违反《安全生产法》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实行安全生产线索有奖举报制度,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当地政府或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工矿企业、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民用爆破物品、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运输中的重大事故隐患; 建设工程项目及建设施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行为; 消防及火灾重大事故隐患; 学校、医院及公共娱乐场所重大事故隐患;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 无证违法生产经营单位的重大事故隐患; 各类未按规定上报、瞒报的生产安全事故; 其他构成重大伤亡或财产损失危险的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按照国家有关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重程度确认标准,奖励举报人金额从300—10000不等,具体奖励金额由银雀山街道办事处安委会会同财政列支。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建立保密制度和配备相关设备,为举报人保密。 广大群众可通过电话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操作、安全隐患拒不整改、违规动火作业、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等行为的个人及单位进行举报,经查属实并符合奖励标准的,第一时间通知线索提供人兑现奖励;未接到通知的,即为举报线索未获采用,不予奖励;多人提供同一有效线索的,奖励首位线索提供人。 通过窃取、欺诈或者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手段获得信息,以及提供虚假线索、投机举报、故意谎报、借机诬告陷害、打击报复他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举报人相关责任。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银雀山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银雀山街道安全生产举报电话:0539-8166303 银雀山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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