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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堂镇朱保派出所涉疫情案件通报
2022-07-31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ytzzf/2022-0000460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义堂镇  发布日期  2022-07-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义堂镇朱保派出所涉疫情案件通报
索引号: lanshanquytzzf/2022-0000460
发布机构: 兰山区义堂镇
公开目录: 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 2022-07-31

7月29日,义堂镇团埠屯村某沿街门店负责人刘某(女,35岁),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经营中未督促进店顾客扫场所码,不落实全市“应检尽检”重点人群定期检测要求,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严重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兰山公安分局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对刘某予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提醒: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主动履行疫情防控责任义务,共同筑牢防疫坚强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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