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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街道关于实行疫情防控线索有奖举报制度的公告
2022-03-28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lsjdbsc/2022-0000438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兰山街道  发布日期  2022-03-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兰山街道关于实行疫情防控线索有奖举报制度的公告
索引号: lanshanqulsjdbsc/2022-0000438
发布机构: 兰山区兰山街道
公开目录: 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 2022-03-28

广大市民朋友:

为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经研究,决定实行疫情防控线索有奖举报制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及奖励标准

1、近期有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重点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史、新冠肺炎病例接触史等有关人员,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或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配合执行管控措施。对于不主动报备、不配合执行管控政策的可进行举报,经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

2、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要加强疫情防控哨点设置,对外来人员逐一测温、查验行程码和健康码、督促佩戴口罩,对入兰返兰人员、宾馆入住人员均要查验规定时限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对未持核酸检测报告或超过规定时限的,督促其到就近核酸检测采样点完成一次检测。对于疫情防控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重点场所可进行举报,经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

3、因疫情防控需要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要严格落实不出门、不出户、定期核酸检测要求,严禁私自外出活动(单人单车去核酸检测采样点采样除外)。对不执行管控政策的可进行举报,经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

4、物流运输行业返兰入兰货车司机要提前 1 天向目的地物流企业和居住地社区报备行程,并提供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及行程码,抵达后配合做好车辆消杀、人员核酸检测、点对点封闭运送等防控措施。对不按要求落实防控政策的可进行举报,经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

二、有关事项说明

广大群众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对隐瞒行程信息、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等情况的个人及单位进行举报,指挥部将对线索进行甄别和核准,经查属实并符合奖励标准的,第一时间通知线索提供人兑现奖励,并对举报人予以保密;未接到通知的,为举报线索未获采用,不予奖励;多人提供同一有效线索的,奖励首位线索提供人。

通过窃取、欺诈或者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手段获得信息,以及提供虚假线索、投机举报、故意谎报、借机诬告陷害、打击报复他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举报人相关责任。

本公告自2022年3月28日起施行,由兰山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解释。

兰山街道疫情防控举报电话: 0539-8039667

兰山街道疫情防控举报邮箱:8039027@163.com

兰山街道统筹经济运行和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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