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山区人民政府
简体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公共数据开放 智能问答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开 >> 公开目录树 >> 公告公示 >> 正文
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市场主体未年报行为给予宽展期免予行政处罚的公告
2022-09-05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gsxzgl/2022-0000203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2-09-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市场主体未年报行为给予宽展期免予行政处罚的公告
索引号: lanshanqugsxzgl/2022-0000203
发布机构: 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 2022-09-05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力我区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按照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以及疫情对我区市场主体造成的影响,我局决定对市场主体未年报、逾期年报行为给予宽展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申报2021年度年度报告,情节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且于2022年9月15日前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的,可免予行政处罚。逾期仍未改正的,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特此公告。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