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兰山区高新技术企业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 | ||||||||||||||||||||||||
| 2022-10-17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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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经开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七条财政奖补激励政策》(兰办发〔2021〕13号)和《兰山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办法》(临兰科字〔2018〕31号),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兰山区高新技术企业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有关规定,2021年通过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和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备案批复的企业,含期满3年重新认定的企业(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批文为准)。 二、申报材料 (一)《兰山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 (二)《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财政奖励资金承诺书》;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三、申报流程 (一)组织申报。各镇街、经开区组织企业按照自愿的原则提出补助申请。 (二)审核推荐。各镇街、经开区对当地企业补助资金申报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对象,将企业申报材料和《兰山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推荐汇总表》(附件3)各一式两份,盖章后报送至区科技局。 (三)复核公示。区科技局会同区财政局对各镇街、经开区推荐情况进行复核,确定奖励对象,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四、其他事项 (一)切实做好申报审核工作 请各镇街、经开区强化责任意识,认真组织申报工作,确保推荐的企业符合财政资金支持范围。申请财政奖励的企业需对所提报的数据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报送时间 区科技局对各镇街、经开区审核通过的企业进行集中公示,原则上每月公示一批,每批次受理截止时间为每月20日。 (三)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送地址:金雀山路57号4号楼255室 联系方式:8198560 附件: 1.兰山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 2.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财政奖励资金承诺书 3.兰山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推荐汇总表 兰山区科技局 2022年10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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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兰山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docx】 附件【附件2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财政奖励资金承诺书.doc】 附件【附件3兰山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推荐汇总表.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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