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兰山区科技创新发展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 ||||||||||||||||||||||||
| 2022-11-2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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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科技办,经开区科技办: 为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按照《兰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兰山区第十五次党代会报告任务分工》、《2022 年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以及“三区十园”建设等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启动2022年区级科技创新发展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三区十园:围绕“三区十园”建设,重点支持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兰山区重点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领域中,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科技创新项目。 (2)商贸物流:支持物流智能装备、物流大数据平台、商贸物流服务平台、重点批发市场电商平台、智慧园区管理系统等商贸物流产业亟需的科技创新项目。 (3)木业转型:支持木质功能材料、木工机械自动化装备、智能车间等木业产业提质增效亟需的科技创新项目。 (4)一排底线:支持安全生产、粮食安全、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网络安全、自然灾害防护等安全防控领域科技创新项目。 (5)生态保护:支持对大气、土壤、水资源等环境治理以及一般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医疗废弃物等废物处理技术创新;支持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有积极促进作用的科技创新项目。 (6)乡村振兴:支持智慧农业、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水肥一体化、农产品精深加工、新品种培育等乡村振兴相关领域的科技创新项目。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为兰山区注册设立的科技创新型企业。 2、项目申报单位要拥有一批较高层次的创新领军人才和优秀的研发团队,研发能力较强,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3%以上,近三年内有专利、成果等知识产权的申请或授权。 3、项目申报单位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经营稳定、管理规范,资产负债率70%以下,有较强的科研资金筹措能力和科研设备条件。 4、项目申报单位的科技创新项目已开始实施,并已经投入一定比例的研发经费,2年内能够实现产业化。 三、申报程序 1、项目单位向所在镇街道、经开区科技办提报申报材料。 2、镇街道、经开区对项目单位提报的申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以及项目负责人和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确认无异议后,报送区科技局受理。 四、申报要求 1、2020年之前承担区科技创新发展计划项目到期一年内未提出验收申请或存在失信行为的企业,原则上不再受理。 2、已被省市科技部门立项的项目,原则上不再受理。 3、每个单位申报项目仅限一项。 4、项目申报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编制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负责,承担由于材料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项目申报材料及时报镇街道、经开区科技办审核。 5、镇街道、经开区要指导企业做好申报材料编制工作,并严格审核申报单位的资格和项目的真实性、创新性,切实把科研实力强、技术含量高、发展后劲足的科技项目推荐上来。将审核通过的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包括电子版)以及盖章后的项目推荐表按时报区科技局。材料格式参照附件。 五、报送时间 申报资料受理时间截至12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企业单独报送。 六、联系方式 责任科室:资源配置与农村社会发展科 电话:8317513 协同办公邮箱:兰山区科技局业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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