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 ||||||||||||||||||||||||
2023-02-07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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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经开区: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启动山东省2023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和《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鲁工信发〔2022〕8号),现组织开展2023年山东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线上窗口已于2月6日起,在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开放,请各镇街、经开区根据《山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鲁工信发〔2022〕8号),广泛进行动员发动,认真开展评价工作,按程序和标准严密组织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并于3月10日前完成审核工作和报送正式推荐报告(推荐报告附推荐企业名单)。本次和去年获得公告的企业可参与本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 各镇街、经开区要组织好申报和评价,特别是像高新技术企业等符合直通条件的,要力争全部纳入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范围,推动壮大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 请广大中小企业关注各镇街、经开区通知积极申报,按照确定的时间、程序、标准等申请获取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公告。 联 系 人:杜守梅 唐勇 联系电话:8224891
兰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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