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小麦“一喷三防”飞防作业的公告 | ||||||||||||||||||||||||
2023-05-08 点击数: | ||||||||||||||||||||||||
|
||||||||||||||||||||||||
|
||||||||||||||||||||||||
为保障我区小麦安全生产,区农业农村局近期将对兰山区区域内种植的小麦开展“一喷三防”飞防作业。重点防治小麦主要病虫害条锈病、赤霉病、白粉病等、同时防干热风、防早衰。为确保飞防作业顺利进行,保障人畜安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飞防时间 2023年5月10日5月15日。 二、飞防区域 兰山区区域内集中连片适宜飞防的麦田。无人机作业区:枣园镇、半程镇、李官镇、义堂镇、汪沟镇、方城镇。 三、飞防用药 杀菌剂:30%苯甲丙环唑乳油,杀虫剂:22%噻虫高氯氟悬浮剂:植物生长调节剂:0.01%芸苔素、氨基酸叶面肥。 四、注意事项 1.飞防期间,作业飞机飞行高度属安全范围,不会对地面人、物等造成威胁,请广大群众不要惊慌。 2.飞防所用农药为符合国家无公害标准的杀虫剂、杀菌剂和调节剂,对人、畜安全无害,对环境无污染,对桑蚕、蜜蜂、鱼虾等有一定影响!为防止次生灾害,请相关养殖户在飞防作业前向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情况,并自主采取迁移、避让等防范措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飞防期间,严禁焚烧秸秆、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向空中释放气球、风筝、航模等低空飞行器等危险物品:严禁在作业区及周边区域架设高压电线杆铁塔等20米以上高大建筑物,确保作业安全。 4.施药后五天内禁止在飞防区域内放牧或采食植物植株或果实。 5.对于违反规定,影响甚至危害飞机正常安全作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公告。 |
||||||||||||||||||||||||
【关闭窗口】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