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兰山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培训的通知 | ||||||||||||||||||||||||
2023-05-09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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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继续医学教育管理规定,推进我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经报请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同意,决定在全区卫健系统开展2023年继续医学教育专项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方式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为减少人员聚集,采用网上学习的方式进行培训。为保证培训学习效果,我局依托华医网的继续医学教育平台通过网络自学方式进行。请学员及时登陆网址www.91huayi.com或手机下载APP“掌上华医”进行培训学习。每个项目培训完成并考试合格后可申请II类学分5分,最多选择3个项目培训,申请II类学分15分。授予的学分自动导入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信息管理平台,计入当年度个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三、培训内容 培训专项名称:2023年临沂市兰山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培训 培训内容: 1、《医务人员的心理减压及健康心理培养》 2、《医疗卫生应急培训》 3、《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防范》 四、培训时间 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6月30日。 五、继续教育政策解读 因继续教育时间节点较严格,继续教育周期时间跨度较长,现再次解读各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政策:晋升职称的,最近5年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平均每年应达到25分,当年度学分最低不得低于20分;医师参加定期考核的,考核周期内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平均每年应达到25分,当年度学分最低不得低于20分。请各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时查看2023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合格情况,根据所需学分自行选择专项培训内容数量,购买学习卡后参加培训及考试。请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6月30日前及时完成培训,否则学习卡过期自动失效。 联系人:兰山区继续教育中心 联系电话:0539--2805903 兰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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