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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兰山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培训的通知
2023-05-09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wsjhsy/2023-0000064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  2023-05-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关于开展兰山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培训的通知
索引号: lanshanquwsjhsy/2023-0000064
发布机构: 兰山区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 2023-05-09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继续医学教育管理规定,推进我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经报请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同意,决定在全区卫健系统开展2023年继续医学教育专项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方式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为减少人员聚集,采用网上学习的方式进行培训。为保证培训学习效果,我局依托华医网的继续医学教育平台通过网络自学方式进行。请学员及时登陆网址www.91huayi.com或手机下载APP“掌上华医”进行培训学习。每个项目培训完成并考试合格后可申请II类学分5分,最多选择3个项目培训,申请II类学分15分。授予的学分自动导入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信息管理平台,计入当年度个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三、培训内容

培训专项名称:2023年临沂市兰山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培训

培训内容:

1、《医务人员的心理减压及健康心理培养》

2、《医疗卫生应急培训》

3、《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防范》

四、培训时间

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6月30日。

五、继续教育政策解读

因继续教育时间节点较严格,继续教育周期时间跨度较长,现再次解读各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政策:晋升职称的,最近5年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平均每年应达到25分,当年度学分最低不得低于20分;医师参加定期考核的,考核周期内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平均每年应达到25分,当年度学分最低不得低于20分。请各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时查看2023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合格情况,根据所需学分自行选择专项培训内容数量,购买学习卡后参加培训及考试。请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6月30日前及时完成培训,否则学习卡过期自动失效。

联系人:兰山区继续教育中心

联系电话:0539--2805903

兰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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