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听证会公告 | ||||||||||||||||||||||||
2023-11-07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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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及当事人的申请,本机关决定对山东恒源阳光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的恒源热力(临沂城供热电站项目、临沂热电厂二期工程、临沂热电厂新建一台6000千瓦抽凝式、临沂城区供热扩建工程)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施工一案(兰综执立字〔2021〕YS-043号)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山东恒源阳光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擅自施工案。 二、听证会时间 2023年11月16日14时30分 三、听证会地点 临沂市兰山区解放路151号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四楼询问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鹏、杜登科 联系电话:0539-8201898 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解放路151号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五、注意事项 (一)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3年11月16日前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需要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可于2023年11月16日前到本机关办理有关参加听证手续。 (三)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临沂市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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