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拟撤销金中管(山东)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听证告知书 | ||||||||||||||||||||||||
2023-11-29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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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兰审服登听告字〔2023〕60号 临沂市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拟撤销金中管(山东)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听证告知书 金中管(山东)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利害关系人: 经市场监管部门调查,金中管(山东)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设立登记,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情节严重。以上事实有如下证据证实:1.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转发秦皇岛金管干部培训中心申请函1份;秦皇岛金管干部培训中心提供的申请函、万子健检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印章鉴定、笔迹鉴定)、秦皇岛金管干部培训中心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假冒“秦皇岛金管干部培训中心”直接、间接所出资企业名单(至2023年9月20日)、金中管(山东)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档案复印件;2.金中管(山东)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信息1份,申办营业执照档案中的《金中管(山东)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复印件、“秦皇岛金管干部培训中心”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复印件、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复印件、归档记录表复印件各1份;3.现场笔录1份。 金中管(山东)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之规定,构成“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行为。此骗取登记注册的行为破坏了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制度和市场交易安全,属于较重违法情形,为此,我局拟撤销2022年11月9日金中管(山东)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对上述作出的拟撤销登记决定,金中管(山东)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利害关系人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现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和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依法公告送达听证告知书,公告期为30日,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你(单位)应最迟于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83号 联系电话:0539-2032101 临沂市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1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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