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撤销山东振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变更登记决定书 | ||||||||||||||||||||||||
2024-01-03 点击数: | ||||||||||||||||||||||||
|
||||||||||||||||||||||||
|
||||||||||||||||||||||||
临兰审服撤字〔2024〕2号 临沂市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撤销山东振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变更登记决定书 山东振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7日,山东振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齐可梅申请撤销2023年3月23日该公司变更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1、齐可梅提供的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2、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2023)鲁1302民初13361号民事判决书、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鲁13民终11295号民事判决书;3、山东振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现我局决定撤销2023年3月23日山东振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变更登记。如对本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60日内向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临沂市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1月3日 |
||||||||||||||||||||||||
【关闭窗口】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