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山区人民政府
简体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公共数据开放 智能问答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开 >> 公开目录树 >> 公告公示 >> 正文
临沂市兰山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区委招投标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03-06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gtzyj/2024-0000033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  2024-03-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沂市兰山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区委招投标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lanshanqugtzyj/2024-0000033
发布机构: 兰山区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3-06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4日至7月10日,区委招投标领域专项交叉巡察组对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开展了专项巡察。9月6日,区委专项巡察组向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对专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区自然资源局党组照单全收并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要求上来,不断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局党组主要负责人牢固树立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意识,紧紧围绕巡察指出的8个方面11个具体问题,坚持以上率下,逐条研究,细化责任分工,明确了具体问题整改责任科室、责任人、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所有整改问题一律实行“清单式管理”,进一步压实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推进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整改期间,我局先后召开3次党组会部署整改落实工作,研究整改落实方案,检视整改落实情况;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化问题查摆,助力问题整改走深走实。

截至2023年12月11日,巡察反馈的1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9个,长期整改2个;共制定整改措施21项,已完成整改措施21项。

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招投标领域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有差距

1、理论学习不深入,“头雁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集中整改期内9月28日、10月20日分别组织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分别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内容。二是提升学习效果,组织有招投标业务的重点科室负责人参加9月15日第23期临沂市自然资源大讲堂、9月28日和10月20日局长办公会,开展《采购法》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条例集中学习,进行招投标业务知识集中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素质。

2、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招投标领域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对招投标领域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一是成立全局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二是自2024年起,将招投标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二)对落实政府采购采购人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一是明确由财务科具体负责全局的招投标工作,相关业务科室配合。二是组织相关班子成员和有招投标业务的重点科室负责人参加9月15日第23期临沂市自然资源大讲堂、9月28日和10月20日局长办公会,开展《采购法》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条例集中学习,进行招投标业务知识集中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素质。

3、对巡察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对巡察工作不重视不支持的现象提出严肃批评,要求引以为戒、下不为例。二是局党组9月14日、9月18日、12月4日分别专题会议研究专项交叉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进一步提高对巡察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三是明确由局纪委办牵头,具体负责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推进,其他科室主动配合。

(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推进项目招投标阳光公开透明用力不足

4、履行“三重一大”程序不到位,部分项目未经党组会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相关科室负责人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写出情况说明,并在党组会上要求所有科室负责人在以后政府采购类项目上必须严格按照“三重一大”程序进行。二是对未完成资金拨付的3个项目,在项目拨款之前,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报备程序。

5、招投标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相关科室负责人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写出情况说明,在以后工程招标中严格按照招标规定时间发出中标通知书。二是成立全局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财务科具体负责全局的招投标工作,相关业务科室配合。三是组织相关班子成员和有招投标业务的重点科室负责人参加9月15日第23期临沂市自然资源大讲堂、9月28日和10月20日局长办公会,开展《采购法》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条例集中学习,进行招投标业务知识集中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素质。

6、招标工作管理不到位,汇编资料审核把关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关于存档资料不规范的整改。责令相关科室负责人对23个不规范项目,写出情况说明,要求以后所有项目必须由科室负责人对项目全程把关。(二)关于项目计划备案表采购方式和实际招标方式不一致的整改。组织相关班子成员和有招投标业务的重点科室负责人参加9月15日第23期临沂市自然资源大讲堂、9月28日和10月20日局长办公会,开展《采购法》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条例集中学习。(三)关于投标文件初审表结论未认定的整改。进行招投标业务知识集中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素质,对招投标相关程序进行规范。

(三)为民服务宗旨意识树得不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

7、采购人代表违规领取评审费。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相关工作人员退回违规领取的评审费。二是局党组对巡察指出的现象提出严肃批评,要求引以为戒、下不为例。三是邀请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对全体工作人员开展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8、对乡镇实施的招标项目把关不严,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相关科室负责人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写出情况说明,对巡察指出的现象提出严肃批评,要求引以为戒、下不为例。二是进一步强化专项资金的监管,在项目资金拨付前,严格把控好以上三个绿化合同相关内容的修改完善。三是吸取教训,对新增的方城镇泉重路119.86万道路绿化项目,在区评审中心的全程参与下,由局本级自主招标。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加强学习。坚持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穿巡察整改工作全过程,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继续认真组织学习招投标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确保依法依规正确履职,以更有力的举措抓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扎实推进重大项目、重要任务的落实落地。

二是严格规范行为。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公开招投标,进一步增强招投标透明度和评标公正性,确保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按照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要求,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一个一个督办,一个一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加强跟踪问效;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

三是强化全程监管。在招投标过程中,要进一步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监督,财务、纪检和业务科室等部门人员全程参与,加大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禁违规操作。同时,不断深化巡察整改落实,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使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自然资源各项工作的不竭动力,全面提升自然资源工作服务保障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39—8058959;邮政信箱:兰山区柳青街道办事处8楼801房间;电子邮箱:lsqzrzyjbgs@ly.shandong.cn。

中共临沂市兰山区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4年3月5日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