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区委招投标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
2024-03-1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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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4日至7月10日,区委招投标领域专项交叉巡察组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了专项巡察。2023年9月6日,专项区委巡察组向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区住建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对反馈问题高度重视、主动认领、认真分析、举一反三,负责任、不回避、不遮掩,扎扎实实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部署推动。接到巡察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逐条分析研究存在问题,明确责任分工;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及时调度、协调、推进整改工作。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结合全局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中共临沂市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区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专项交叉巡查组巡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现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方案》(临兰建党〔2023〕24号),全面制定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各科室对标对表认领整改任务、压实整改责任。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抓实问题整改。局党组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建立巡察整改督办台账,定期汇总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全面掌握情况,定期对账销号,及时跟踪问效,动态推动工作,确保问题彻底整改。 四是坚持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从制度机制、运行管理等层面查漏补缺,建章立制,规范完善,强化执行。针对反馈问题,完善制定了《兰山区住建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议事规则》等制度,真正做到工作推进到哪里,制度管理就覆盖到哪里,持续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建立健全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理论学习不深入,学用结合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加大工程招投标的透明度和执行力度重要指示精神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学习,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专题学习研讨,(2023年9月15日区住建局召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修正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正版)》。2023年9月27日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学习了《关于印发临沂市建设项目招投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诚信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2023年10月25日召开住建局2023年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交叉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住建系统招投标工作进行细致的研讨。会议多次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对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在工作中做到贯彻落实。并且,针对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组织了阶段性学习测试。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整改进度:已完成 (二)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招投标领域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招投标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及时将招投标工作纳入《兰山区住建局2024年工作要点》,与其他重点工作、重点任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二是2023年11月,制定下发《兰山区住建局关于成立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明确了科室责任,及时建立职责明晰、权责匹配、全程监督、失责追究的机制。局办公室负责局政府采购的统筹协调工作,局财务科负责政府采购预算的编报和业务指导工作,局审计科负责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招投标工作合规有序推进。三是按照《临沂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沂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临沂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诚信行为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招投标投标主体及代理机构诚信体系考核机制,努力实现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落到实处。 整改进度:已完成 (三)关于“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周五固定学习日,传达学习了《被巡察党组配合区委巡察工作规定》的上级文件,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对巡察工作重视程度及执行力。二是利用固定学习日,分线学习了《兰山区住建局考勤管理制度》等有关文件,增强干部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对涉及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同时,修改完善了《兰山区住建局考勤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人员管理,规范人员请销假等相关制度。三是对有关人员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并作出深刻检讨。 整改进度:已完成 (四)关于“‘三重一大’程序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10月20日,制定完善了《兰山区住建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议事规则》,进一步细化明确重点事项及招投标工作决策议事程序,及时调度梳理重点工作、重点事项上会研究,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切实规范“三重一大”制度执行。 整改进度:已完成 (五)关于“监督主动性较差、‘等待式’监管较为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重新梳理招标投标服务股工作流程,针对本次巡察提出的问题及要求,理顺监管过程薄弱环节。加强招投标活动监管,2023年依托《临沂市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及“双随机、一公开”相关规定开展2023年招投标项目全面检查。对2023年度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建并完成招标活动的全部38个建筑工程及市政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重点治理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供给不足,监管执法机制存在明显短板等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各类突出问题。发现问题均已要求被查单位及时落实整改。 整改进度:已完成 (六)关于“以人民利益至上的理念树的不牢”问题。 整改情况: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理念,发现道路桥梁病害后第一时间制定维修计划,压茬推进工程立项、设计和招投标等各个环节,加强与交警等部门的沟通对接,确保维修工程得到及时开展。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保障项目按时竣工,从而切实解决好群众出行安全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 (七)关于“招投标资料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自2018年以来,住建局作为招标人的76个招标采购项目。认真排查项目资料中签字盖章不完整及存在疏漏的现象。认真核实项目实际情况,查缺补漏,填写信息、补充签字并加盖印章。二是全面梳理自2018年以来,住建局作为招标人的76个招标采购项目的中标通知书,落实中标通知书无发出时间的情况,根据当时招投标活动实际情况,对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进行补充填写。在今后招投标活动工作中,兰山区住建局将加强招投标资料审核。各业务牵头科室,作为招投标活动资料收集整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做到项目招投标资料合规性、完整性的审核,保证归档资料齐全完整。局法规科、招标投标服务股协助各业务科室对归集的档案资料,在征求意见时提出合理的建议意见。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八)关于“招标后对合同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全面梳理有关合同,完善项目信息;规范施工合同签订及流程,加大对合同文本审查力度,合同签订前由局法规科对合同法律相关事宜进行审核、由业务科室对合同涉及的专业问题进行审核,合同签订后由局工程招标投标股进行复审存档。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九)关于“违规领取评审劳务报酬现象较为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于采购人代表违规领取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的问题。对2018年以来所有项目进行全面梳理理共76个,对采购人代表进行排查,甲方未参加的未领取报酬的做出情况说明,违规领取评审劳务报酬的进行足额清退,并作出深刻检讨。二是对招标人代表违规领取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的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领取的评审专家劳务报酬,退回原发放公司,并通报批评。涉及人员16人,退回金额14800元。 整改进度:已完成。 (十)关于“超标准预留质量保证金”问题。 整改情况:2022年度城区道路桥梁日常维护工程施工合同中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竣工满一年且经审计单位审计完毕后拨付至审计结算价的97%;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保质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付清”质量保证金实际执行的数额为最终结算价款的3%。在2023年新周期城区道路桥梁日常维护工程施工合同中,我局已将质量保证金数额签订为最终结算价款的3%。进一步加强工程施工合同条款的规范和审核,关于质量保证金的相关条款,严格遵守《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要求,坚决杜绝此类错误再次发生。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区住建局党组将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坚持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解决自身问题、改进提升工作水平的重要契机,扎实做好整改及常态保持,避免“一阵风”“走过场”,以问题整改促进各项工作全面提升。 二是完善制度保障。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巩固问题整改成果。 三是做到常抓不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坚持一抓到底,确保整改到位,务求取得实效。 四是强化成果运用。全面研究部署年度重点工作,运用好巡察成果,以整改为契机推进住建领域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318900;邮政信箱: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10号楼兰山区住建局;电子邮箱:jsj189@163.com。 临沂市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4年3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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