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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区委招投标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03-05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qcgj/2024-0000114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24-03-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沂市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区委招投标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lanshanquqcgj/2024-0000114
发布机构: 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开目录: 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3-05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4日至7月10日,区委招投标领域专项交叉巡察组对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9月6日,专项巡察组向区综合行政执法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不断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是迅速部署,落实整改。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先后召开3次党组会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制订印发《中共临沂市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印发落实区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专项交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临兰综执党字〔2023〕19号);召开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化问题查摆,助力问题整改走深走实。二是真抓真改、立行立改。针对反馈问题,局党组坚持以上率下,逐条研究,对11个问题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在整改落实的同时,深纠问题背后原因,坚决整改彻底、不反弹。三是查漏补缺,建章立制。针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问题,以及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建章立制,从制度层面深入查找、深刻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不断健全完善制度,从根源上堵塞漏洞。

截至2024年3月5日,巡察反馈的1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1个;共制定整改措施17项,已完成整改措施17项。

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理论学习不深入,投标工作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学习。召开党组会议时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业务科室负责人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加大工程招投标的透明度和执行力度”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改期内完成措施:已完成)。 二是加强专业知识学习。组织财务人员、采购人员参加临沂市财政局举办的2023年度全市政府采购专题培训班(集中整改期内完成措施:已完成);三是制定编制招投标、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汇编--《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政策文件汇编》进一步规范程序(集中整改期内完成措施:已完成)。

整改结果:已完成。

(二)对招投标领域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招投标领域相关工作,将招投标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组织党组成员专题学习招投标领域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并将招投标工作纳入2024年年度工作要点,对招投标领域发现问题进行问题剖析及整改研究,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制定相关内控制度,完善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程序,规范招投标行为(常态化坚持措施:已完成)。

整改结果:已完成。

(三)落实政府采购采购人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职责分工、程序规范、运行监督等(集中整改期内完成措施:已完成)。二是制定《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政府采购各环节的行为(常态化坚持措施:已完成)。

整改结果:已完成。

(四)报送项目材料不及时,导致巡察进度延后。

整改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工作,第一时间对问题进行核实,经落实,该问题是由于工作人员对巡察组传达的要求理解、沟通不到位,片面认为仅需要报送工程类招投标项目,导致有多个项目未能按时报送,巡察期间,局党组已向巡察组作出情况汇报,并对负责报送材料的相关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局党组举一反三,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专项巡察工作相关文件精神,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集中整改期内完成措施/常态化坚持措施:已完成)。

整改结果:已完成。

(五)履行“三重一大”程序不到位,部分项目未上党组会研究。

整改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对《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临兰纪发〔2019〕12号)《中共临沂市兰山区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区纪委监委对区直部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临兰纪发〔2019〕6号)等文件进行学习,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会议记录,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报送“三重一大”事项(常态化坚持措施:已完成)。

整改结果:已完成。

(六)擅自改变招标方式。

整改情况:细化流程、明确措施,严格压实招标领域管理责任。在工程项目立项时,进一步细化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方式,将其与施工采购分裂开来,避免出现类似问题(常态化坚持措施:已完成)。

整改结果:已完成。

(七)材料入档不及时,文件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完善采购项目档案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档案管理责任,及时将相关采购资料入档,保障档案材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避免出现类似问题(常态化坚持措施:已完成)。

整改结果:已完成。

(八)部分项目材料未签字。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22年京沪高速义堂出入口景观绿化提升工程(一期)监理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未签字问题,立即进行整改补签法人签字,并通知招标代理公司对缺少签字的备案资料进行同步补签(集中整改期内完成措施:已完成)。二是举一反三对项目材料进行全面排查,严把审核关,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常态化坚持措施:已完成)。

整改结果:已完成。

(九)招标文件执行不到位,项目招标应废未废。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巡察组反馈问题,已将投标文件正本装入项目档案资料。投标文件正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公章、签字齐全(集中整改期内完成措施:已完成)。二是在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中完善档案管理相关规定,明确责任科室及相关责任,确保档案资料完整齐全(常态化坚持措施:已完成)。

整改结果:已完成。

(十)开标过程监督缺位。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开标过程的监督,规范各类招投标活动,在涉及我局招投标的项目开标时,按照程序派出代表参与监督,保障项目招标的公平、公正、公开。2023年6月起,已根据要求派出代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对开标过程进行监督,截至2023年11月30日,参与监督采购项目6个,派出7人次参与采购项目评审(常态化坚持措施:已完成)。

整改结果:已完成。

(十一)合同签订日期早于中标日期。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合同签订。完善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管理制度,确保政府采购合同及时规范签订,严格审核合同确保合同各项要素齐全(常态化坚持措施:已完成)。二是履行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及付款制度,完善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制度(常态化坚持措施:已完成)。

整改结果:已完成。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压实局党组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推进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完善制度保障。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整改进展情况的监督和跟踪,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在整改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确保问题不再出现。

(三)深化成果运用。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入做好整改成果运用工作,着力围绕推动当前工作,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促进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9-8072028;邮政信箱:解放路151号;电子邮箱:laqzhxzzfjrskk@ly.shandong.cn。

临沂市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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