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信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
2025-01-08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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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2日至7月12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临沂市兰山区信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30日,区委巡察组向中共临沂市兰山区信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中共临沂市兰山区信访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于9月2日成立区信访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中共临沂市兰山区信访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9月29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学习区委书记专题会有关巡察工作的会议精神,领导班子及领导班子成员作对照检查。局党组先后两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措施,调度整改进度,推动整改落实到位。 党组书记郭庆才同志作为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始终站在整改工作的第一线,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传达学习区委书记专题会有关巡察工作的会议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组织召开2次党组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并调度整改进度,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截至12月4日,巡察反馈的2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7个。 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够高,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不到位,落实“为民解难、为党分忧”职责使命存在短板方面问题 1.理论学习开展不扎实,深学笃行还有差距。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理论武装提示单,结合信访工作实际,制定每月学习计划,并修改完善了《兰山区信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确保学习质量。二是开展学习过程中,除领读学习内容外,结合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观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视频,并进行研讨交流,丰富学习形式。三是根据每月学习内容,结合信访工作实际,开展研讨交流,自巡察反馈以来,共开展研讨交流3次;理论中心组成员撰写调研报告4篇,切实将研讨成果转化为信访工作实践。四是修改完善了《兰山区信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次学习制定学习方案,丰富学习内容,提高学习质量,规范学习记录。 整改结果:已完成 2.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有力,依法行政能力存在短板。 (1)关于信访复查工作不够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已按照要求组织复查办开展业务知识培训,系统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山东省信访事项听证办法》《山东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规则(试行)》等相关规章制度,积极提高复查业务水平。二是对所有受理告知及复查决定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山东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规则(试行)》要求开展工作,对作出撤销原处理意见的,在复查决定书中明确告知原处理机关需在30天内重新做出处理意见。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关于依法行政能力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已按照要求组织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系统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山东省信访事项听证办法》、《山东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规则(试行)》等相关规章制度,积极提高业务水平。二是严格按照《山东省信访事项听证办法》要求组织开展信访听证,确保信访当事人、听证员、记录员在听证笔录上规范签字,并按照听证意见作出结论。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关于法治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已按照要求组织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系统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山东省信访事项听证办法》《山东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规则(试行)》等相关规章制度,积极提高法治意识。二是严格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规程》相关规定进行整改,所有信访复查答复意见书及时送达当事人,对采取邮寄方式的一律以收到日期为准,坚决杜绝送达滞后。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履职尽责不到位,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不足。 (1)关于信访工作质效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已编制并下发《信访法治化工作指南》和《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导引图”及说明》。二是召开全区信访系统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业务培训,对部分信访案件的规范化办理进行评查,提高全区信访工作质效。三是召开多起信访问题协调推进会,推进案件化解。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关于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发挥不足,化解信访风险能力不够。 整改情况:严格根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发挥要求,对信访风险隐患问题及时发送提醒,由督查科发送督办函。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关于对基层信访工作指导督导不够积极。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参加全省信访业务培训班、全市信访业务培训及全区信访专题培训会等方式,已组织全区信访干部开展了信访业务培训,业务水平明显提升。二是通过重点案件研判、约访以及深入镇街等方式,积极开展督导,督促责任单位严格按照信访法治化要求规范办理案件,对复查后撤销处理意见的,限期督办,确保案件圆满化解。 整改结果:已完成 (二)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作风建设有差距,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方面问题 1.“一把手”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坚决,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 (1)关于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经集体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区信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范了“三重一大”事项的范围、决策程序。二是对开支5万元以上等大额支出项目均由局党组会议研究。 整改结果:已完成 2.破除形式主义不够坚决,转变工作作风不够有力。 (1)关于“人民满意窗口”创建工作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由各科室对照创建“人民满意窗口”标准,在工作中对信访人员热情接待,并坚持为民服务意识,通过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二是积极协调沟通司法局人民调解委员会,对信访案件全程导入调解过程,通过调解方式最大程度上化解信访问题。同时充分发挥调解委员会作用,对疑难问题的信访案件化解发挥重要作用。三是实时根据省市案件需要和领导工作安排,及时召集相关各单位和部门进行公开接访,共同接访,研判案件进展,探索化解办法,促进案件尽快化解。 整改结果:已完成 3.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存在廉政风险。 (1)关于财务人员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安排财务人员参加《全区财务管理技能提升专题学习班》;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学精学透财务专业知识,及时进行个税、医保、社保等费用缴纳,杜绝出现个税、医保、社保等费用缴纳不及时的现象。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关于公务出差审批制度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兰山区信访局财务报销制度》,要求差旅费报销时,应填写《兰山区信访局差旅费用结算单》,提供《局机关国内公务出差审批单》和报销所需正规票据,包括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会议通知等必要原始凭证,凭证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报销。住宿费、车票以及其他需用公务卡结算的支出项目等,要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二是严格执行出差报销规定。 整改结果:已完成 4.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深入,“三公”经费使用不严格。 (1)关于公车管理粗放。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兰山区信访局公车管理管理制度》,对公车的使用管理,公车维护、维修的管理、车辆日常油耗的管理及驾驶员的管理做出明确规定。二是制定《兰山区信访局财务报销制度》,严格租车审批程序,因工作需要租车,一律经局长审批,要据实填写用车审批单并签订租车合同,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结算,紧急情况租车也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采取公对公方式进行结算租车费用,严禁通过个人账户进行结算。 整改结果:已完成 (三)关于党建基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队伍建设不够有力,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方面问题 1.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建基础工作不牢。 (1)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制度》,加强“三会一课”制度。二是结合信访工作实际和党员需求,到廉政教育基地、华东野战军纪念馆等地参观学习,提高党性教育。三是根据《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制度》,加强党员学习管理,实行会议签到,对不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党员,由分管领导及时谈话提醒。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关于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由党支部书记带领支部委员对会议记录本进行了全面自查,对存在问题要求立即整改。二是对会议记录自查问题,及时整改,并开展会议记录培训,提高党建办及党小组组长责任心,规范会议记录。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 (1)关于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制度》,并下发到全体党员,认识组织生活会的重要性。二是规范组织生活,确保会议质量,全体党员精心准备发言材料,会上严肃开展批评、自我批评,要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三是组织生活会方案等材料由党支部书记亲自部署、亲自把关,带头开展批评、自我批评。 整改结果:已完成 3.队伍建设存在的短板,担当精神有所弱化。 (1)关于担当作为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每月开展信访干部大讲堂等活动,优秀共产党员、临沂市学习型好干部等作经验分享,激发全体人员干事创业热情。二是制定了《兰山区信访局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制度》,根据干部日常表现,调整备案中层干部3人,轮岗2人。三是定期开展谈心谈话,了解全体党员、职工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每半年形成党员思想政治工作状况分析报告。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关于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兰山区信访局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并下发至每一个科室。二是实行“钉钉”考勤打卡,执行请销假领导审批制度。三是局办公室组成考勤组,次月第一个工作周对上月考勤电子数据进行汇总、公示。 整改结果:已完成 (四)关于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力,未能建立长效机制方面问题 1.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已成立由区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区信访局局长、党组书记郭庆才同志为组长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二是已结合区信访局实际情况,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制定并下发了《兰山区信访局制度汇编》,包含《兰山区信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兰山区信访局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制度》、《兰山区信访局保密工作制度》、《兰山区信访局机关日常管理制度》、《兰山区信访局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兰山区信访局财务报销制度》、《兰山区信访局公车管理管理制度》等16个制度,下发至所有科室学习执行。 整改结果:已完成 (五)关于巡察移交信访件(立行立改问题)办理情况 无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深化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继续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跟踪问效,确保每一项整改措施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结合整改工作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形成长效机制,确保问题整改后不再反弹。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改工作能力和水平。通过召开会议、组织学习等方式,加强整改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对整改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提高整改工作能力和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9-5250239;邮政信箱:兰山区金雀山路51号;电子邮箱lsqxfj@163.com。 临沂市兰山区信访局党组 2025年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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