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2日至7月12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27日,区委巡察组向区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区统计局党组落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区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把全面抓好巡察反馈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把握整改进度,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抓好督促落实,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1、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区委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将巡察整改作为切实加强区统计局班子建设的重要举措,全面深刻领会巡察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坚决主动、全力以赴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2、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整改措施。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高位推动、全面推进的整体工作合力。围绕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原因,研究制定《中共临沂市兰山区统计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
3、深刻剖析原因,扛牢整改责任。局党组先后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整改工作推进会议,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开展谈心谈话、撰写发言提纲。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局党组成员诚恳接受、全面认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沟通思想、增进团结、形成共识,切实扛牢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整改成果运用到位。
4、精准分类施策,提高整改质效。局党组坚持全面整改与重点整改相结合,抓好具体问题整改和加强建章立制相结合,做到“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紧盯问题精准发力,又坚持举一反三,切实把问题整改作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修改完善了包括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三重一大”实施细则、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10余条制度,形成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党组书记落实巡察整改责任情况
1、态度端正,认真学习巡视巡察理论。对巡察反馈问题高度重视、正确认识,深入学习区委主要领导在第六轮巡察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和区政府分管领导在反馈巡察情况会议上的讲话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巡察作为对自己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把巡察整改作为切实加强自身政治责任、作风建设、能力素养、廉洁从政的重要举措。
2、主动履责,抓好巡察整改落地落实。严格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亲自部署、带头落实。先后召开4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亲自调度整改情况、剖析问题原因,及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亲自把关撰写领导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确保问题查找得准,原因分析得透,措施制定得实,推动巡察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3、守责尽责,推动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落实,亲自担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亲自认领重点整改任务,充分发挥把关定向、带头示范作用,带领班子成员把整改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坚决落实民主集中制,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进一步抓好意识形态和党建工作,形成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局面。
4、持之以恒,切实增强成果转化运用。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修订完善工作制度,加强财务监督管理,切实堵塞漏洞,形成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加强全区统计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推动全区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巡察整改基本情况
截至11月28日,巡察反馈的4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42个,长期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1个,未完成整改0个。
二、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仍有差距,统计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方面问题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不走心,学用结合不够紧密。
(1)关于“理论学习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每月开展1次集体学习研讨。二是严格履行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每季度听取一次党建工作汇报,做到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三是丰富学习形式,通过赴大青山等地开展党性教育、上党课、统计大讲堂等形式,为党员干部思想上“补钙”,全面提升全区统计人员履职能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不深入,个人检视问题和整改过于简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主题党日、固定学习日等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等,引导党员干部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筑牢党员干部思想根基。二是对于个人检视问题和整改过于简单的,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以及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方面存在“宽松软”的问题。
(1)关于“政绩观存在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调研走访活动。按照区高质量发展考核镇街调研指导工作和重点工业企业联系帮包工作等,走访企业30余家。二是切实推进统计云平台。各专业各镇街与联网直报企业已通过云平台进行报表,减轻了企业工作负担。三是持续发力统计执法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相关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截止12月,已完成54家企业的检查工作并建立台账。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关于“责任担当意识不强,镇街统计力量参差不齐。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实施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建立统计人员轮训工作机制,借助“五经普”工作将业务能力突出、责任心强的普查两员充实到基层统计队伍。新增镇街统计人员13人,培养省市基层统计人才7人,开展部门、镇街统计人员培训5300余人次。鼓励镇街统计人员持续加强业务知识和专业能力提升,目前各镇街统计站拥有统计专业职称资格的共有34人,其中,初级职称4人,中级17人,高级13人。二是在持续做好省市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基础上,探索建立兰山区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评选工作,着力培养统计调查能力强、岗位能力水平突出的基层统计人才队伍,并将人才补贴纳入区级财政预算。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关于“统计工作中一抓到底的韧劲和狠劲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调研企业。截至12月,各分管领导带领业务科室到各镇街调研50次,对企业报表中易错易漏指标进行强调说明和答疑解惑,帮助企业规范统计基础。二是7-11月,充分利用“四上”专业数据质量核查、“三联三服”活动等契机,向企业负责人及统计人员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相关内容。
整改结果:已完成
3.“执法利剑”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彰显,日常监督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
(1)关于“执法力量不足,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印发《2024年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明确各专业的普法责任和普法重点,推动统计普法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严格落实“凡培训必讲法”要求。二是统筹补充执法力量。根据统计执法资格报考条件,鼓励行政岗位人员报名参加2024年度统计执法资格考试。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关于“开展统计执法工作不够主动,未达到应有执法效果。”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2024年度执法检查方案对相关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截至12月,已对54家规上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并建立执法统计台账。二是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印发《2024年全区统计执法检查计划》,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整改结果:已完成
4.保密工作开展不扎实,存在失泄密风险。
(1)关于“保密工作机制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分析当前保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并对以后的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二是重新修订2024年保密工作计划,第一段已准确表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并将单位内部开展自查自评工作纳入保密工作计划。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关于“制度执行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别于6月24日、10月21日召开全体人员工作会议上,学习保密法并通报泄密案例,进一步增强全体人员保密工作意识。二是进一步完善《兰山区统计局保密工作管理制度(试行)》,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关于“保密重点任务落实效果差。”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登记涉密文件领取登记表,每一份涉密文件都认真填写好阅签人、阅签意见、传阅情况、退还日期、退还人、清退存放情况,确保每一份涉密文件可以被有效管理和保护。
整改结果:已完成
(4)关于“日常监管存在失泄密风险隐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7月10日,组织全局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保密承诺书。二是每台电脑已安装密保卫士,计算机站每周定期对内外网电脑进行查杀,确保电脑不存储任何涉密信息。
整改结果:已完成
(二)关于“‘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方面问题
1.“一把手”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理念树得不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兰山区统计局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于10月11日召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党组会议,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二是于10月25日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并开展研讨交流;于11月1日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强化班子成员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树牢全面从严治党理念。三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牢固树立“以党建为中心、促进统计服务”的理念,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统筹谋划,每季度听取一次党建工作汇报。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关于“党组会议题未做到‘一事一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于10月25日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不断增强班子成员履职能力。二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一事一议”制度要求,对多个事项严格逐项由党组成员进行表决。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关于“党组会研究讨论‘三重一大’事项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10月25日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区统计局党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二是修订完善《中共临沂市兰山区统计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制定《兰山区统计局“三重一大”实施细则》,上会议题做到会前班子成员充分沟通,规范党组讨论决定环节,对讨论过程和表决情况进行认真规范记录。
整改结果:已完成
2.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
(1)关于“资产配置超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1月4日,组织办公室、财务科学习了《关于印发<兰山区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的通知》,了解了国有资产配置标准等相关知识。二是强化国有资产审核把关。严格执行资产配置标准,严格落实固定资产购置、审核、报销等工作责任,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照规定配置国有资产。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关于“违规长期租赁车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1月4日,组织办公室人员学习临兰政办字〔2024〕2号《关于公布2024年度兰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和租赁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租车使用规定。二是制定《兰山区统计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肃车辆使用纪律,记录好区统计局应急和纪要通信车辆使用审批表。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关于“培训费超预算支出,加重基层财政负担。”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1月4日,组织办公室、财务科学习了《关于印发<兰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对培训费的使用有了更深的认识。二是严格执行培训计划,今后要严格按照培训计划展开培训,杜绝出现超申报的情况。
整改结果:已完成
(4)关于“违规使用专项资金购买办公家具。”问题。
整改情况:11月4日,组织财务科学习了《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山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掌握了普查专项资金使用规范,确保今后做到专款专用。二是制定了《兰山区统计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相关规定,坚持专款专用,确保专项资金用途。
整改结果:已完成
3.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账务处理不规范。
(1)关于“付款手续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1月4日,组织办公室、财务科学习了《兰山区统计局收支管理制度》,提高了付款手续审核意识。二是规范支付审核。严格审核相关附件材料,今后工作中注意此类问题,对附件等付款手续进行着重审核。三是安排财务人员参加11月20至21日的全区财务管理技能提升专题学习班,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实务处理等进行了学习,提升了财务人员财务管理技能。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关于“未履行审批手续。”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1月4日,组织办公室、财务科对《兰山区统计局收支管理制度》进行学习,强化了报销流程意识。二是认真落实报销签批手续的规定,加强审批手续的审查,自巡察以来所有的报销手续均按照规定严格执行签批程序,无漏签情况。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关于“凭证附件不完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1月4日,组织学习了《兰山区统计局收支管理制度》,今后会对工会付款凭证附件审核更加规范、完善。二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巡察以来工会发生的所有支付凭证附件进行审查,确保所有凭证附件均完整、真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
4.招投标项目监管不到位,存在关联方投标问题。
(1)关于“投标公司监事同时在另一投标公司担任监事。”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学习会议。组织局办公室、财务科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相关业务知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招投标领域工作能力,确保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招投标相关制度和政府集中采购及标准的规定。二是强化审核监督。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在采购过程中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制度规定,严格落实招投标相关流程,做好串通投标行为的检查和处理,切实防范围、串标风险。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关于“两个投标公司的法人同时在非投标公司分别担任董事兼总经理和监事职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学习。组织局办公室、财务科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相关业务知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招投标领域工作能力,确保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招投标相关制度和政府集中采购及标准的规定。二是加强管理。充分利用企查查、天眼查等技术辅助手段分析论证有关投标企业及人员信息,加强对投标方关联关系的监督,严格规范招投标程序运行,严格采购管理等工作,并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抓好源头治理,杜绝类似行为发生。
整改结果:已完成
5.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日常管理不严格。
(1)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办公室、财务科集中学习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了解了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将更加合理地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二是修订并完善《临沂市兰山区统计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完善固定资产台账,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全面掌握并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数量、使用状况,确保账实相符。三是在储藏室摆放货架后妥善存放相关固定资产,严禁乱堆乱放、随意丢弃,避免出现安全消防隐患,杜绝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账实不符的情形。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关于“应记未记固定资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应记未记的考勤机录入固定资产系统,进行以前年度固定资产账务处理并补提折旧。二是修订并完善《临沂市兰山区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做到资产及时入账,防止漏记的情况。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关于“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财务科、办公室集中学习了《临沂市兰山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的通知》,明确了需要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服务范围。二是安排采购人员参加11月26日举办的临沂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人业务操作培训会议,对行政事业政府采购进行了系统学习,掌握了政府采购标准和网上商城操作技巧,提升了政府采购技能。三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目录,继巡察之后,我单位在办公用品、法律服务等采购工作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流程进行采购。
整改结果:已完成
(4)关于“报废资产处置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办公室、财务科集中学习了《关于印发<兰山区区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掌握固定资产处置流程,规范和加强局固定资产管理和处置行为,做到及时处置、及时进行账务处理。二是对我局现有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及时维护更新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持续重视固定资产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
整改结果:已完成
(5)关于“账务处理记录与处置清单金额不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1月8日,组织办公室、财务科学习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了解了国有资产处置规范,做到资产报废及捐赠时账务处理和资产系统处置同步进行,避免出现单边处理的情况。二是安排资产管理人员对国有资产系统进行学习,熟悉资产系统各模块使用流程,了解各种资产处置方式,如对内部价值变动等模块的学习。三是对固定资产账务处理记录与处置清单进行全面清查,找到了金额不符的原因,并进行归纳整理。
整改结果:已完成
(6)关于“报废资产处置收入上缴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办公室、财务科集中学习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临沂市兰山区统计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提高对资产管理的认识,增强责任心和执行力,在今后做到及时上缴资产处置收入。二是定期检查,定期对资产处置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处置收入及时上缴,坚决杜绝类似情形。
整改结果:已完成
(7)关于“日常管理不严格,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兰山区统计局档案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边巡边改,于2024年9月5日更新两罐灭火器,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保养,包括检查外观、压力、有效期等,确保灭火器处于良好状态。
整改结果:已完成
(三)关于“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执行不到位,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不强,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问题
1.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够合理。
(1)关于“党建工作力量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0月14日,组织专职党务干部参加区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培训班,不断提升党务干部履职能力。二是10月12日召开党务知识培训会,支部委员、专职党务工作者和党小组组长参加会议,对党务基础知识进行培训,不断提升党务干部理论水平和综合素养。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关于“机关干部队伍有待优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理论中心组、主题党日、固定学习日、领导干部及科长上台讲、专业能力知识竞赛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积极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不断提升机关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二是已向区编办和组织人事部门上报2025年事业单位招录计划申请,拟招录3名事业编制人员。
整改结果:长期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3)关于“单位激励机制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激励导向作用。研究制定《临沂市兰山区统计局2024年度岗位责任制绩效考核方案》,形成差异性量化指标考核,定期对工作业绩、信息宣传、统计分析等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汇总、排名和通报,将完成情况作为干部职工评先树优、职级晋升重要依据,有效激励干部职工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二是于10月23日组织党员赴义堂孙善师孙善帅故居、大青山胜利突围纪念馆和沂蒙山小调诞生地开展“践初心担使命弘扬沂蒙精神”党性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勇于担当作为、积极履职尽责。三是通过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把问题谈透、把思想谈通、指明了工作方向。四是每月开展一次“统计大讲堂”,通过业务培训及时为党员干部“充电蓄能”,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履职能力,激发工作积极性。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党内政治生活走形式质量低。
(1)关于“组织生活会党员剖析不深刻。”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9月23日组织党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引导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准则》,严肃认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要认真查摆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二是对于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党员剖析不深刻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整改。三是制定组织生活会制度,并严格执行。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关于“‘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10月12日召开党务知识培训会,组织支部委员、党务干部和党小组组长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小组工作规则(试行)》等,对“三会一课”会议记录进行规范。二是制定并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三会一课”会议记录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关于“党课记录过于简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培训会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记录,引导党务干部认真详实记录党课,充分反映党课内容。二是加强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整改结果:已完成
3.抓党建工作标准不够高。
(1)关于“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11月18日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2024年)》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等,引导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历史的重要论述和指示要求,自觉从党史中汲取干事创业的智慧和力量。二是于9月23日组织党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引导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准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杜绝党性分析照抄网络文章现象。三是对个别照抄网络文章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关于“换届工作不认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培训会、固定学习日等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引导党员干部全面领会掌握《条例》内容,严肃换届纪律,提高选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对参与2020年党支部换届的计票人和监票人进行谈话,进一步要求党员干部要增强责任意识,认真落实换届选举各项工作要求和各环节工作任务,维护制度权威。
整改结果:已完成
(四)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未压实,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当下改与长久立存在脱节”方面问题
1.对巡察反馈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
关于“区统计局党组存在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深入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整改责任。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党组主体责任,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整改情况汇报,针对巡察反馈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聚焦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断压责任、传压力,推动整改不到位问题与此次整改一体整改。二是加强理论学习。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引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贯彻《准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三是进一步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民主生活会程序,提高党员、群众参与积极性,鼓励党员干部说真话、说实话、说心里话,畅所欲言,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四是坚持立行立改。于10月1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制定方案,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查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直击要害,敢于揭短亮丑,真正做到“红红脸出出汗”,民主生活会取得了良好效果。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反馈问题整改中存在就事论事、边改边犯问题。
关于“以行政文代替党内文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上一轮巡察及本次巡察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加强机关公文业务知识学习。在干部职工党务、业务培训会上就《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进行了培训,提高公文业务能力,确保流程规范,文件行文正确。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修订完善了《中共临沂市兰山区统计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严格执行关于党组基本职责的相关规定,厘清党组讨论决定事项的权限范围,杜绝以行政文件代替党组文件的情况再次出现。四是严格执行公文使用审批制度,坚持层层审核,层层把关,确保文件起草和印发的规范化、制度化;时常做到自查自纠、举一反三,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区统计局党组将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以本次巡察整改反馈意见为指导,在前期整改工作的基础上,坚持认识再深化、标准再提高、压力再传导、行动再加强,把巡察整改任务和统计工作结合起来,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统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的新动力。
(一)强化政治引领,抓好整改后续。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战略任务,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统计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巡察目标不变、整改力度不减,紧扣问题清单,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出现思想松劲、问题反弹的现象;要做好预防工作,避免出现解决了老问题又冒出新问题的现象。对照整改任务目标继续传导压力,保持力度不减、劲头不松、标准不降,打好巡察整改持久战,持之以恒,久久为功。
(二)全面从严治党,持续纵深推进。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落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充分运用巡察反馈成果,放大巡察整改效应。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一岗双责”,推动工作作风持续转变、工作能力持续提升、工作效能持续增强、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坚决扛牢意识形态工作政治责任,切实筑牢意识形态领域安全防线,全方位提升意识形态工作水平。不断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生态。
(三)提高数据质量,增强服务效能。夯实统计能力建设、提升统计队伍素质。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以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统计造假责任追责条款和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推进统计全流程质量管理,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安排,立足统计实际,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经济运行中的热点焦点问题加强监测预警,增强统计服务效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9-8198318;邮政信箱: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街道金雀山路57号4号楼329办公室;电子邮箱lstjj_bgs@ly.shandong.c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