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应急管理局关于终止委托镇街执法的公告 | ||||||||||||||||||||||||
2025-06-28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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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减轻基层负担,规范执法队伍管理,经临沂市兰山区应急管理局党委研究决定,自2025年8月1日起,终止对各相关镇(街道)的行政执法委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委托执法范围 自上述日期起,不再委托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金雀山街道办事处、兰山街道办事处、银雀山街道办事处、柳青街道办事处,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人民政府、半程镇人民政府、李官镇人民政府、义堂镇人民政府、汪沟镇人民政府及方城镇人民政府以临沂市兰山区应急管理局名义行使安全生产领域的行政执法权,包括但不限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相关职权。 二、后续执法工作安排 1. 原由镇(街道)受委托实施的行政执法事项,自终止委托之日起,统一由临沂市兰山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照委托协议行使,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活动。 2. 对于委托执法终止前镇(街道)已立案且尚未办结的案件,由原受委托单位继续依法办理直至结案;已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仍然合法有效,相关后续工作由原受委托单位依法负责。 特此公告。 临沂市兰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6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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