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撤销临沂御程绿色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变更登记决定书 | ||||||||||||||||||||||||
| 2025-11-18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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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御程绿色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经市场监管部门调查,临沂御程绿色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2025年4月30日取得的变更登记中构成采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和《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条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临沂御程绿色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4月30日变更登记,据此取得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同时作废。如对本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60日内向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临沂市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1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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