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拟撤销临沂鑫知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销登记的告知书 | ||||||||||||||||||||||||
| 2026-03-02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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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鑫知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王培培): 经市场监管部门调查,临沂鑫知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2025年7月9日取得的注销登记中隐瞒了被立案调查,并拟予行政处罚的情况,涉嫌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注销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之规定,我局拟撤销临沂鑫知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7月9日注销登记。 你(单位)及其利害关系人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和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83号 联系电话:0539-2032101 临沂市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3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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