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拟撤销临沂兰稳便民百货店等5户市场主体设立及相关登记的告知书 | ||||||||||||||||||||||||
| 2026-03-13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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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兰稳便民百货店等5户市场主体: 经市场监管部门调查,临沂兰稳便民百货店等5户市场主体提交的经营场所登记材料与实际不符,涉嫌构成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情节严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条规定,我局拟撤销临沂兰稳便民百货店等5户市场主体设立及相关登记。 你单位及其利害关系人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和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83号 联系电话:0539-2032101 附件:临沂兰稳便民百货店等5户市场主体名单 临沂市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3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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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临沂兰稳便民百货店等5户市场主体名单 .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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