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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张洪强、张自伟一案 行政处罚听证会的公告
2026-04-09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00445222-6/2026-00004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6-04-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关于举行张洪强、张自伟一案 行政处罚听证会的公告
索引号: lanshanqu00445222-6/2026-00004
发布机构: 兰山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4-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山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及当事人的申请,本机关决定对张洪强、张自伟涉嫌对生猪注射不明物质一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临沂市兰山区农业农村局拟对张洪强、张自伟实施行政处罚,张洪强、张自伟对此提出听证。

二、听证会时间:2026年4月14日上午9时

三、听证会地点:临沂市兰山区农业农村局四楼会议室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冉然 联系电话:0539-5250110

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1号

五、注意事项

(一)需要旁听听证会的人员,于2026年4月13日前到本机关办理有关参加听证手续。

(二)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主持人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临沂市兰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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