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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沂市兰山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6-04-22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00432484-6/2026-00013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  2026-04-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中共临沂市兰山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lanshanqu00432484-6/2026-00013
发布机构: 兰山区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4-22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至8月,区委专项巡察组对区自然资源局党组涉企“第三方”服务及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了巡察。10月31日,区委专项巡察组向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区委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自然资源局党组高度重视,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切实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采取动态管理、台账推进、挂账销号的办法,跟踪整改进度,协调整改事项,部署整改任务,加强对各科室整改落实情况督促提醒,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问题整改条条到位、件件落实。

局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切实做到责任担当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压力传导到位、督促落实到位;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各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作为整改工作直接责任人,根据各自承担的整改任务,具体抓好整改落实。

截至2026年1月30日,巡察反馈的2个方面20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7个,长期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13个;共制定整改措施43项,已完成整改措施43项。

二、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涉企“第三方”服务方面问题

1. 贯彻落实涉企“第三方”服务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不到位,排查主管行业突出问题不深不细。

(1)局党组对涉企“第三方”服务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谋划推动不深入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1月,局党组会集体学习市区涉企“第三方”服务相关会议精神和《关于落实区领导对“涉企”第三方有关批示的通知》,并按要求作出工作部署安排。二是2025年12月,局党组会集体学习《苗成营同志在涉企“第三方”服务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和区政府工作专班下发的《关于报送绩效评价情况的通知》,并按要求作出工作部署安排。

(2)关于区涉企“第三方”服务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专班2次调度成员单位行业突出问题,区自然资源局均报告“不涉及”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1月17日,向区政府工作专班上报《兰山区自然资源局涉企“第三方”服务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情况汇报》。二是2025年11月20日,向区政府工作专班上报《兰山区自然资源局关于落实区领导对涉企“第三方”有关批示的情况汇报》。三是2025年12月17日,向区政府工作专班上报《兰山区自然资源局涉企“第三方”服务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四是2026年1月13日,向区政府工作专班上报《兰山区自然资源局涉企“第三方”绩效评价建设及落实情况报告》。

2. 对“三重一大”制度重视不够,领导意识不强,采购流程不规范。

(1)2022年度、2023年度土地供应测绘服务项目在服务完成后,才提交党组会研究续签、补签合同问题

整改结果:长期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9月我局对土地供应、收回测绘服务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为临沂市国土资源局测绘院;依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二十四条相关规定,因资金保障未到位等原因,局党组2024年9月才研究续签了2022、2023年的测绘服务合同。二是2024年、2025年和2026年的土地供应、收回测绘服务全部按要求进行了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为临沂市国土资源局测绘院。

(2)2020年和2021年,空天地无人机一体化巡查项目未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服务采购,采取续签方式问题

整改结果:长期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改情况:2019年,我局实施空天地无人机一体化巡查项目采取了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为上述2家公司;依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二十四条相关规定,2020年和2021年我局对项目中标单位实行续签。

3. 不履职、不担当,造成财政资金损失。

(1)局办公室将本应承担的日常工作交由复印社完成,并支付费用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由局办公室牵头审核文印申请,对于非紧急、非批量和无特殊要求的印刷申请不予审批;审核通过后的文印申请方可交复印社印制。二是日常零星文印由各科室站所自行负责,集中批量的一般文印由各楼层的大型复印机器统一印制。

(2)发挥职工专业技能作用不到位,过多聘用临时人员,增加财政负担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注重发现和培养专业技能人才,2025年11月1人取得自然资源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职务、5人取得自然资源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025年12月1人取得自然资源工程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026年1月聘任2名基层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二是依据《兰山区自然资源局执法辅助人员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用好4.2万元执法辅助人员绩效奖金,分档次发放,严禁平均主义,体现按劳分配。

(3)用“第三方”监督“第三方”产生监理费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5年11月16日,专门成立局美国白蛾、杨小舟蛾飞防项目专业技术监管小组,全程做好飞防监管,确保飞防效果。二是按照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文件要求,推行采用第三方监理,将飞防前虫情调查、飞防中监理、飞防后效果调查和防效评估交由第三方,确保飞防质量效果和安全。

4. 过度依赖“第三方”,给基层工作带来麻烦和压力,群众对政府的公信力大打折扣。

(1)过度依赖第三方技术服务,服务效果不符合实际,增加镇政府治理压力问题

整改结果:长期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管理办法》对永久基本农田内已发证的个别地块进行调出,对村庄周边零星破碎的地块重新优化布局,2025年底已上报省厅审核。二是对已存在建设用地手续的个别地块,已按照2025年国土变更调查规则变更为建设用地。

(2)2023年度国土变更,金雀山街道、银雀山街道全家红埠寺的个别地块变更为耕地问题

整改结果:长期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改情况:一是2023 年度国土变更中金雀山街道口袋公园图斑、银雀山街道全家红埠寺坟地和道路图斑、梨杭社区坟地和绿化带图斑已实地举证并通过 2025 年度国土变更进行地类更新。二是继续加强与第三方服务和基层沟通,按照年度国土变更要求和技术规程,及时通过纠错容错机制,动态更新年度国土调查成果。

(3)“空天地一体化”综合管理系统项目和无人机动态巡查服务效果差,利用效果差,违法建设投诉类量大问题

整改结果:长期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改情况:一是依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心城区违法建设的查控意见》(临政办字〔2026〕2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违法建设集中攻坚行动方案》(临空间规委办〔2026〕1号)的文件要求,违建属地责任机制已初步建立并正在推进常态化巡查。二是全区违建人防巡查力量正逐步加强,重点区域已安排专人巡查。

(4)关于固定使用“第三方”问题

整改结果:长期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我局已停止该项业务。二是将依法采购、规范管理理念融入日常工作各个环节,经与区财政部门沟通,剩余服务费计划3年内付清。

(二)关于基层行政执法领域方面问题

1. 学习贯彻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部署要求不深入。

(1)局党组对严格规范涉企执法检查最新部署要求未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导致行政执法与服务意识不够强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1月17日,局长办公会系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5〕3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临政办发〔2025〕2 号)等上级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意见、方案,要求各科室单位组织人员对意见、方案进行全面系统学习,熟练掌握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做好行政检查工作。二是局党组在2025年6月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工作的基础上,12月15日局长办公会上听取工作汇报,对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开展进行再安排、再部署,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动态调整机制》,纵深推进工作开展。

2. 委托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不合规。

(1)2025年2月,区自然资源局将120项行政执法事项委托镇街行使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9月,我局已停止委托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实行机关执法开展执法工作。二是建立常态化执法监督机制,通过案卷评查、随机抽查、备案审查等方式,加强对局执法活动的指导和监督,防止出现新的违法或不当行为。

3. 行政处罚程序不规范。

(1)区自然资源局持有执法证的2名人员不参与执法过程,对执法案卷进行补签问题

整改结果:长期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8月,我局向区政府提出《关于临沂市兰山区自然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人员申领行政执法证的请示》;2025年11月12日,区司法局告知我局,经市司法局审查,临沂市兰山区自然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人员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证申领条件。二是现在2名机关执法人员全部具备公务员身份和执法资格,全程参与执法过程并对执法案卷负责。

(2)行政处罚案件不经党组会或案审会研究问题

整改结果:长期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改情况:一是自2025年10月31日巡察反馈后,我局已对18起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局党组(扩大)会集体讨论,通过后再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二是明确规定对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影响较大、拟作出较大数额罚款、吊销许可证件等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以及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的案件,必须提交局党组会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参会人员包括局党组成员、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及法律顾问,确保集体讨论的主体、程序和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杜绝仅由科室负责人讨论决定重大案件的情况发生。

(3)行刑衔接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结果:长期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改情况:一是自2025年10月31日巡察反馈后,我局已对18起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局党组(扩大)会集体讨论,通过后再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二是针对行刑衔接案件移送程序,明确了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时,必须提交由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审批的书面报告,审批流程需形成完整书面记录并存档备查。三是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开展行刑衔接专题培训,重点学习《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确保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案件移送的条件、程序及审批要求,确保案件移送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通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标区委要求、群众期待、形势需要仍存在差距,一些长期任务仍需持续用力,制度机制还需继续完善,整改成果还没有完全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压紧压实政治责任,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推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把推进巡察整改和加强自然资源规划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形成两手抓、两手硬的工作局面,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二是强化问题导向,确保整改任务见底清零。坚持目标不改、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持续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坚持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进一步推进的整改事项,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分析研究,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一项一项对账销号;对需要长期坚持和逐步解决的整改任务,常抓不懈、持续用力。

三是强化成果运用,推动形成长效治理机制。坚持“管当前”与“管长远”相结合,注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防患未然,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堵住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强化制度执行监督,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偏正向,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以巡促改促治,全力高效推进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真正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058131;邮政信箱:临沂市兰山区自然资源局;电子邮箱lsqzrzyjbgs@ly.shandong.cn。

中共临沂市兰山区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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