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临沂市兰山区应急管理局党委 关于落实区委涉企“第三方”服务及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
| 2026-04-23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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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17日至8月29日,区委涉企“第三方”服务及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巡察组对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开展了专项巡察。10月27日,区委专项巡察组向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深刻认识到区委专项巡察是对局党委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反馈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局党委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党委会议,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深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局党委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进行统筹协调,建立了“党委负总责、书记牵头抓、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相关科室具体落实”的整改责任体系。局党委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巡察反馈的涉企“第三方”服务管理和基层行政执法两大领域存在的6个方面16项具体问题,逐条剖析根源,制定印发了《落实区委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牵头科室和完成时限,实行台账管理、挂图作战。整改过程中,局党委建立周调度、月总结机制,先后召开整改推进会4次,及时研究解决整改难点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既狠抓具体问题整改,又注重建章立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12项,着力形成长效机制;强化督查问效,由局法规科组成督查组,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3轮,确保整改工作到位。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区委专项巡察组反馈的涉企“第三方”服务管理、基层行政执法两大领域共6个方面16项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达100%。巡察期间指出的立行立改事项,如规范专家调用、清理委托执法等问题,均已第一时间整改到位。推动形成“问题整改+制度建设+能力提升”的闭环管理体系,未收到涉及巡察整改的信访举报,实现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见底清零、长效机制初步建立的工作目标。 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强化涉企“第三方”服务方面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贯彻落实涉企“第三方”服务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不到位。 (1)关于对涉企第三方服务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2025年11月17日—12月17日,开展2026年度第三方服务机构从业告知登记,共向兰山区应急管理局登记告知53家,其中安全技术服务机构42家、安全评价机构11家。在兰山区注册未开展从业告知登记第三方机构10家,其中3家在兰山区开展业务,1家拟注销,6家注册地为兰山区但在其他县区开展业务。已全面督促各第三方服务机构落实告知义务,目前已有 52家第三方服务机构向属地镇街道应急安全保障中心书面告知,其他机构根据工作实际开展从业告知并同步建立从业情况台账。②2025年10月15日,组织召开全区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山东省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兰山区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行为的通知》《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参考标准》等文件,并安排部署下步重点工作。制定《临沂市兰山区应急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将安全生产社会化机构划分为A、B、C、D四个信用等级,并于每年9月份第一个工作日进行评估。③2026年1月23日在兰山应急管理公众号公布安全技术服务机构42家、安全评价机构11家,根据临沂市应急管理局要求制定检查计划,按计划进行检查核查。 2.区应急管理局“过紧日子”意识不够强。 (2)关于对需求论证不充分问题。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不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统一进行招标。根据科室工作职责、检查范围、检查内容、专业需求等进行综合考量,研究制定《兰山区应急管理系统专家调用工作制度》,明确哪些情形可以使用,哪些情形禁止使用。调用专家时,由使用科室填写《调用应急管理专家审批单》,由相关分管负责人分别进行审核,并经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提交科技和信息化科。经科技和信息化科在山东省应急管理专家和齐鲁应急人才管理系统随机选取调用派遣专家。②根据《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应急管理专家劳务费用支出管理的通知》(鲁应急字〔2023〕36号)、《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专家管理系统的通知》,规范专家劳务费用报销流程。③定期不定期组织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开展专业知识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坚决杜绝科室本职工作由第三方代为完成的情形出现,已组织开展业务培训2期。 (3)关于工作不担当问题。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等文件规定的专题学习,结合常规检查场景拆解文件要求,将“执法人员为检查主体”“专家仅提供技术支撑”的权责边界转化为具体执行标准,确保常规检查中执法人员全程主导流程、专家仅在技术环节提供支持。建立案件“回头看”机制,定期梳理过往案例,提炼合规执法流程与沟通技巧,推动执法水平稳步提升。②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培训、执法模拟演练和案卷评查活动,提高学习活动频次与针对性,重点学习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重要文件、优秀案卷等,并交流工作心得,提高履职能力。2025年8月份至整改结束,开展集中业务学习24次、执法模拟演练4次,组织或参加行政处罚案卷评查4次。③使用专家不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统一进行招标。确有必要使用专家的,按照《兰山区应急管理系统专家调用工作制度》,由使用科室填写《调用应急管理专家审批单》,由相关分管负责人和财务分管负责人分别进行审核,并经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提交科技和信息化科。由科技和信息化科在山东省应急管理专家和齐鲁应急人才管理系统随机选取派遣专家。根据《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应急管理专家劳务费用支出管理的通知》(鲁应急字〔2023〕36号)、《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专家管理系统的通知》,规范专家劳务费用报销流程。 (4)关于工作不履职问题。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通过组织开展专项培训、案例研讨及技能比武,推动各业务科室深度钻研法律法规、优化工作流程、强化自主研判,有效提升干部队伍的专业素养与独立履职能力,形成依靠自身力量解决实际问题的良好工作导向。与此同时,明确要求除必要的专业技术难题外,各类常规业务工作均不得依赖外部专家。②2025年9月份以来,严格执行《兰山区应急管理系统专家调用工作制度》,共调用专家106次,同比减少60%。③根据《临沂市兰山区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结合科室工作实际,明确了科室职责分工和工作人员的详细职责,责任到岗到人,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担。 3.行业监管不到位,安全技术服务乱象多发。 (5)关于行业监管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2025年12月29日,对8家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开展警示约谈。②2025年11月17日—12月17日,开展2026年度第三方服务机构从业告知登记,目前已告知登记安全技术服务机构42家、安全评价机构11家。③2025年11月5日,制定下发《临沂市兰山区应急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鼓励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从业告知登记,在“兰山应急管理”公众号公布告知机构名单,并根据临沂市应急管理局要求开展年度评估。④已于2025年11月5日废止2023年出台的《兰山区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6)关于服务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2025年12月29日,对8家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开展警示约谈。2024年5月,向辖区企业广泛发放《兰山区应急管理系统“亮承诺、见行动”监督服务卡》,明确“严禁任何第三方机构假借应急管理部门名义推销产品,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强制企业购买第三方服务、聘请安全托管,鼓励企业自主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公开了监督邮箱、电话、通讯地址。同时,结合日常监管执法、企业回访等活动,进一步加大宣传。②2025年11月17日—12月17日,开展2026年度第三方服务机构从业告知登记,已告知登记安全技术服务机构42家、安全评价机构11家。③2025年11月10日召开兰山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中层会议,明确下一步执法检查时将结合企业现场状况,对第三方机构隐患排查报告质量进行评估,如发现违法行为,严肃追究第三方机构责任。查处第三方服务机构出具虚假失实报告案件1起,责令停业整顿,行政处罚6万元,为2025年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唯一的涉企第三方机构行政处罚案件。④已于2025年11月5日废止2023年出台的《兰山区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6)关于隐性推荐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1、完善制度,堵塞漏洞。①制定实施《临沂市兰山区应急管理专家调用工作制度》,从源头开展评估检查,严防隐形指定与区域性市场垄断,从源头切断行政端隐性利益链。严禁局机关科室、单位和镇街道应急办等在执法、检查中固定、无偿使用属地特定第三方机构人员。②针对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核查与清理整顿,重点整治政府部门与属地服务机构的利益绑定问题。③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涉企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办法》,督促第三方机构全面公开基本信息、资质、服务流程及收费标准,规范服务合同签订,明确权责、内容、标准、时限及费用,并严格履约。2、加强教育,筑牢防线。①推动廉洁从政教育与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精神深度融合。依托党委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人员会议及“三会一课”等载体,深入学习廉洁从政规定及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各分管负责人定期开展专题廉政谈话,重点强调专家调用、执法检查等环节纪律要求,引导干部职工自觉抵制利益输送与不当交往。②对监督检查、信访举报、专项审计等渠道发现的与第三方机构不正当交往、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问题,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及时开展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诫勉。对构成违纪违法的,坚决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维护应急管理队伍清正廉洁形象。3、强化监督,形成震慑。①聚焦专家选用、执法检查等关键领域,通过列席会议、走访调研、信访举报等方式,主动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强化纪检专责监督,紧盯重点岗位与关键环节,综合运用谈心谈话、约谈提醒、查阅资料、专项检查等手段,对利益勾连、选择性执法、变相指定服务苗头性行为等实施精准监督。②拓宽社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企业和社会公众监督。加大《山东省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度,畅通投诉举报途径,推动企业和社会化服务机构知法守法,构建多方参与、协同共治的监管格局。 (二)基层行政执法领域方面发现的主要问题 1.学习贯彻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部署要求不深入。 (8)关于落实涉企执法不深入问题。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局党委会专题研究规范行政执法工作7次,开展执法微课堂12次。②组织业务培训34期、模拟执法演练4次,入选应急部典型案例库33起,2起案卷在全市案卷评查获评优秀案卷。在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岗位练兵执法技能竞赛中,以总成绩第五荣获团体三等奖。③开展准军事化训练21次,全面提升纪律作风建设水平。2025年12月5日,齐鲁壹点媒体对兰山区应急管理局准军事化管理工作进行采访报道。 2.“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有力。 (9)关于《兰山区基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扩大日常巡查主体范围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根据《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临兰政办字〔2025〕13号),已于2025年7月7日废止《兰山区基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②于2025年12月1日至12月5日,通过“兰山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连续发布《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系列解读文章5期,系统阐释文件核心精神与基层实操要点。依据《意见》要求,完善镇街道、村社区安全巡查巡护与隐患排查责任清单,结合《意见》宣贯,组织开展基层应急能力专题培训2场,覆盖全区所有镇街道应急管理人员。同步指导各镇街道开展应急演练1次,基层风险先期处置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3.配合巡察意识不强,提报行政处罚案件数量与实际不符。 (10)关于报送行政执法案卷存在差距未作合理说明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已查清数据差异原因。组织专人对2021年1月至2025年6月期间区镇两级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核对,逐案溯源、逐数比对。经逐项修正、剔除重复录入、补正遗漏案件后,执法系统实际办理案件数量与案件台账已完全吻合,所有数据均可追溯、可印证。②健全公示工作机制。明确由执法大队综合室专项负责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统一数据采集口径和报送流程,确保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向社会公开。2025年,共公示行政处罚案件57起、行政强制12起,公示率达100%。③强化案卷归档管理。严格落实案卷管理制度,实行结案即封卷、登记即归档,明确专人负责案卷移交和台账登记,确保案卷材料规范保管、账实相符。2025年度已结案案卷全部完成归档。 4.指导、委托镇街道执法存在差距。 (11)关于对镇街道安全生产业务培训频次不足,培训覆盖面有限的问题。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全区应急管理领域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学习培训会议,以提升全员基础业务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为目标,明确了轮训周期、批次安排和考核要求。2026年度计划内轮训已按计划开展,培训覆盖面和频次较往年同期均有显著增加,确保每位在岗人员都能获得系统性、周期性的学习提升机会,初步建立起“计划—实施—反馈”的常态化培训工作机制。②强化业务培训,将镇街道应急办法定职责清单、内部岗位责任分工及工作流程作为必修内容,确保权责清晰、履职有据;重点培训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执法程序、文书制作规范及案例剖析,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涵盖风险辨识评估、应急预案管理、初期应急处置、信息报告、救灾救助等实用技能与知识,强化实战应对能力。累计组织相关专题培训12期,覆盖镇街道应急管理工作人员,有效夯实了基层依法履职的基础。③将年度执法计划与联合检查行动相结合,组织业务骨干开展示范性执法检查。围绕检查要点、程序方法及问题处置等关键内容,在现场进行深入讲解和互动答疑,把培训课堂直接设到企业一线和风险点位。安排参训人员亲身参与实际执法或联合检查。通过这种真实场景下的“传、帮、带”,有效提升发现问题、处置问题的实战能力,提高镇街道基层履职本领。同时,针对镇街道应急办开展专项培训5次,覆盖镇街道应急管理人员,培训内容包括执法程序规范、隐患排查要点、开工第一课等实务操作,基层执法人员现场处置能力得到实质性提升。 (12)关于部分镇街道不具备委托条件的问题。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自2025年8月1日起,兰山区应急管理局已全面终止向镇街道委托行使行政处罚权。为保障执法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明确自终止委托之日起,相关行政处罚权由兰山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一行使。同时,组织各镇街道应急办对在办案件进行了规范清理和移交,确保了执法主体变更过程中的程序合法与无缝衔接。终止委托后,通过业务培训、案卷评查等方式,继续加强对镇街道应急办在巡查检查、隐患报送、协助调查等环节的业务指导,确保基层应急管理力量职责清晰、履职到位,形成了区级集中执法、镇街道侧重巡查与协助的新工作格局。目前,相关过渡工作平稳,执法秩序良好。②于2025年12月25日印发《兰山区安全生产违法线索移送工作机制》,明确线索移送、案件交办、联合查办等程序,确保镇街道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能够得到及时、规范的处置。③持续加强镇街道执法能力建设与业务指导,一方面积极鼓励镇街道符合条件的在编人员参加执法资格培训考试,不断扩大基层持证人员比例;另一方面通过集中授课、案例研讨等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着力提升镇街道应急办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为基层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夯实基础。目前,相关机制已初步建立,培训与资格考取工作正有序推进,各镇街道已取证人员18名。 (13)关于镇街道执法案卷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于2025年12月25日印发《兰山区安全生产违法线索移送工作机制》,明确线索移送、案件交办、联合查办等程序,确保镇街道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能够得到及时、规范的处置。②持续加强镇街道执法能力建设,开展业务帮扶指导活动,一方面积极鼓励镇街道符合条件的在编人员参加执法资格培训考试,不断扩大基层持证人员比例;另一方面通过集中授课、案例研讨等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着力提升镇街道应急办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为基层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夯实基础。目前,相关机制已初步建立,培训与资格考取工作正有序推进,目前各镇街道已取证人员18名。 5.依法行政工作有差距。 (14)关于法制审核人员不具备法定资格问题。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严格对照《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巡查期间即对法制审核岗位人员资质进行了全面核查与清理,确保“持证上岗、人岗相适”。目前,局法规科科长等重要法制审核岗位已由符合资质要求的人员担任,从核心环节保障了执法决定的合法性与规范性。②区应急管理局向区委编办报送2026年用编申请,招录一名持证法制审核人员。目前,2026年山东省公务员招录工作正在拟录用公示期(公示时间2026年4月20日—2026年4月24日),公示期若无异议,预计新招录人员将于5月报到。③在确保“人合规”的基础上,着力加强“能胜任”。建立了常态化的业务培训与能力提升机制,通过组织专题学习最新法律法规与司法解释、剖析典型案例、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和业务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持续提升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适用、风险研判和审核把关能力,致力于打造专业化、高水准的审核队伍,筑牢依法行政的内部监督“防火墙”。④以此次法制审核岗位整改为契机,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延伸排查。对其他行政执法、专业技术等可能涉及法定资质要求的岗位进行梳理与核查,确保各类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消除了潜在的风险点,整体推动了全局队伍建设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目前,各监管科室、执法中队均有两名以上持证的执法人员。 (15)关于选择性执法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将“类案不同罚”问题列为法制审核重要事项,经排查2025年不存在类案不同罚现象。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5年办理的60起案件均经过大队内审、局法规科法制审核,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等重大事项均进行了集体讨论。2025年入选应急管理部典型案例库31起,2025年12月5日承办全市安全生产行刑衔接联席会议,2026年在全市应急执法工作会议作典型发言,兰山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得到上级高度认可。 (16)关于执法案卷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经问题查摆,2023年3月20日区应急管理局召开党委会议,对21家加油站私自扩容、9家相关评价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系列案件进行研究,明确执法大队负责行政处罚、危化科负责整改期间安全、许可科对整改后的安全评价报告进行把关,制作案卷时未将以上情况列入。目前已补正复查环节,将整改后的加油站安全评价报告复印件及情况说明作为复查意见,归入相关执法案卷,涉及27个案件均已整改闭环。②2025年9月4日,制定下发《兰山区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签署细则》,对《立案审批表》《现场检查方案》等16种执法文书的签署人员、时限等具体要求进行了明确,对盖章空白文书、审批性执法文书的使用进行了规范,并明确了责任。③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所有案件均经过大队内审、局法规科法制审核,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等重大事项均进行了集体讨论。④定期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案卷评审活动,将规范执法程序、案卷制作作为重点学习内容。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持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整改政治根基。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长期政治任务,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将巡察整改后续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抓好整改的极端重要性,坚决克服“过关”心态,确保整改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 (二)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重点核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以及问题反弹的风险点,防止问题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执法规范化建设、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基层能力提升等,进一步细化完善常态化推进措施,将其融入日常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健全整改成效评估和动态管理机制,将整改成果固化为制度规范,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 (三)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深化整改成果运用。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不仅解决“点”上的具体问题,更着力补齐“面”上的制度短板和能力弱项。将整改工作中形成的有效做法和经验,精准化培训、闭环式管理、跨部门协作等,积极推广运用到应急管理各项业务中。聚焦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主责主业,着力破解影响和制约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问题,努力将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提升区域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强大动力,为兰山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安全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兰山区应急管理局本次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39—8079180;邮政信箱: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60号,邮编276000;电子邮箱:lsyjjbgs@ly.shandong.cn。 中共临沂市兰山区应急管理局党委 2026年4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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