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兰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
| 2026-04-23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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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17日至8月29日,区委涉企“第三方”服务及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巡察组对中共兰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开展了巡察。10月29日,区委巡察组向中共兰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巡察反馈会召开后,区文旅局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区委涉企“第三方”服务及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巡察组专项巡察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的反馈意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全面传达十五届区委第八轮巡察区文旅局情况反馈会议精神,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主动认领整改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上来。 (二)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统筹抓总,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督促督办、追责问责和建章立制及日常调度,保障整改有序推进。对照反馈意见建议,制定整改“三张清单”,将反馈问题逐一分解细化为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要求在3个月内高标准整改、严要求落实、全闭环销号,切实把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三)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整改工作推进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逐一审定整改方案,亲自督办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严格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截至2026年1月28日,巡察反馈的2个方面2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1个;共制定整改措施21项,已完成整改措施21项。 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涉企“第三方”服务”方面问题 1.贯彻落实涉企“第三方”服务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不到位,“第三方”行业摸底不清。 (1)关于“区文旅局党组对涉企“第三方”服务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未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市、区涉企“第三方”服务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会议精神,集中整治工作推进浮于表面”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学习部署。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专题学习“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会议流程,建立上级部署要求及时传达、工作进展定期调度机制。二是细化工作举措。修订完善《兰山区文化和旅游局涉企“第三方”服务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聚焦文旅行业“第三方”服务全环节,全面排查梳理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进一步细化整治重点、明确措施步骤、压实责任分工。三是强化监督问责。约谈涉企“第三方”服务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牵头科室负责人,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明确整改要求、压实整改责任,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后续整改方向,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整治工作提质增效。 (2)关于“区文旅局摸底排查走形式,对企业购买“第三方”服务机构摸底不清”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摸排,建立台账。对本区内开展业务的“第三方”文物保护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动态管理数据库,确保所有相关企业均纳入行业监管范围。二是端正态度,强化服务。明确职责定位,对市场化主体坚持“不干预、不介入”原则,重点做好服务、指导与监督。已主动对接企业,宣导行业规范,并将其正式纳入日常行业指导范围,并将以此为戒,动态更新监管台账,主动加强与省、市主管部门沟通,明确各级监管职责与协作机制,确保对行业内所有经营主体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依法履行属地行业管理与服务职责。 2. 履职不力,以购买服务方式转嫁政府职责。 (1)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制度执行意识。召开党组扩大会学习“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明确事项范围和操作流程;组织局业务科室、下属单位开展“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学习贯彻,使全体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三重一大”事项的界定标准、决策程序和责任要求,彻底杜绝“不知规、不依规”的问题。二是健全长效机制。以此次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梳理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流程,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和工作时限,将“事前告知、事中监督、事后备案”作为重大项目、重大资金使用等事项的必经程序,确保各项决策严格依规依程序进行。 (3)关于“购买服务必要性论证不足”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制定《兰山区关于规范庄户剧团管理的工作方案》《兰山区“一村一年一场戏”文化惠民演出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庄户剧团管理标准、演出承担主体资质及演出组织全流程要求。二是优化运作流程。自2023年起,取消“一村一年一场戏”项目招标发包模式,改由按年度与镇街签订工作协议书,统筹组织庄户剧团展演;指导镇街按照剧团评定等级,科学遴选演出队伍、合理分配演出场次,层层严把演出准入关,确保演出资源精准下沉。三是强化监督管控。建立区、镇街、村社区三级联动监督体系,运用微信工作群、现场巡查抽查等方式,全方位跟踪演出各环节,实现送戏进度实时掌握、问题及时整改。四是提升演出质量。组织文化辅导员深入基层一线为庄户剧团开展精准指导,持续提升民间演出队伍专业水平,不断优化演出内容和呈现效果,切实增强群众体验感。 (4)关于“财政专项资金成效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项目招标。对农村公益电影放映项目依法组织公开招标,规范招标程序,择优确定服务单位。二是优化设备使用。统筹调配现有放映设备,妥善做好设备使用与管护工作。优化服务合作方式,取消不合理收费事项,通过提升服务供给质量抵减相关运行成本。三是强化执行管控。加强对中标服务单位履约情况的全过程监督,督促其严格落实设备日常维护、检修更换等责任,保障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作常态有序开展。四是规范人员管理。规范项目用工管理,在合同中明确人员聘用相关要求,妥善做好原有工作人员衔接安置工作,用工方式均符合相关规定和行业通行做法,确保工作平稳过渡。五是完善长效机制。健全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强化项目前期论证和绩效全过程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规范性和使用效益。2025年因机构改革,公益电影放映项目划转至区委宣传部,目前已顺利完成年度招标及放映工作,实现工作平稳交接。 3.监督不力,招投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差。 (1)关于“履行招投标程序不严格”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遵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招投标全流程程序,持续规范招投标各环节操作,切实提升招投标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2)关于“招标文件制定不规范”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招标文件要素不够完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相关约定内容,各投标单位均予以认可响应。加强业务人员政策法规学习培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编制招标文件,全面细化完善付款方式、时限等核心条款,不断提升文件编制规范化水平。二是针对合同与招标文件内容存在不一致问题,经核实,主要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结合现场实际状况和工作整体安排,对建设内容进行合理优化调整,相关调整符合项目推进需要,确保了工作实效。三是针对预算管理相关问题,进一步强化预算刚性执行,健全完善项目采购与资金管理机制,严格把控招标价格,坚决杜绝超预算行为;加强关键岗位人员教育监管和业务能力建设,切实提高项目管理质效和资金使用效益。 (3)关于“对项目评标关键打分数据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合作管理。针对相关招标代理机构在工作中出现的疏漏问题,经党组会议研究,终止后续业务合作,切实把好第三方服务机构准入关口。二是强化内部问责。对现场监督履职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三是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招标代理机构遴选、考核与动态管理机制,从严规范招标采购全流程;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提升工作人员责任意识与业务能力,从严审核把关评标关键环节数据,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4)关于“项目招投标存在围标串标”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从严规范机构管理,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将相关违规招标代理机构列入合作黑名单,永久终止业务合作,坚决防范违规风险。二是强化企业监管,约谈涉事投标企业,要求其提交相关情况说明,全面核查是否存在围标串标行为,从严规范投标秩序。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对参与招标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依规作出处理,相关围标串标具体问题已移交区纪委进一步核实处置,确保整改到位、形成震慑。 (二)关于“基层行政执法领域”方面问题 1.对行政执法工作重视不够,贯彻落实严格规范涉企执法部署要求不到位。 (1)关于“2024年以来,区文旅局党组除研究区市场执法大队办公经费等议题外,未传达学习上级关于行政执法工作最新部署要求,也未研究规范提升全区文旅行业综合执法工作”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统筹部署。先后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整治导游乱象、强制消费专项行动,制定出台《兰山区文化和旅游局涉企行政执法领域教育整改工作方案》;常态化开展政治理论与法规学习,集体学习上级关于行政执法工作最新部署要求,专题研究监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全面复盘整改成效、核查整改质量。二是狠抓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深挖根源、靶向施策,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见底见效。通过系统整改,全局执法人员法治素养、业务能力全面提升,执法办案质量在市、区案卷评查中获充分肯定。三是健全长效机制。以整改为契机,持续巩固工作成果,完善执法监管制度体系,严格规范执法流程与行为,不断提升文旅市场治理能力,全力营造规范有序、优质高效的文旅市场环境。 (2)关于“2024年以来,区文旅局党组除研究区市场执法大队办公经费等议题外,未传达学习上级关于行政执法工作最新部署要求,也未研究规范提升全区文旅行业综合执法工作”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党组和班子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法治思想、文化思想精神,提升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思想意识和能力水平。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管。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司法部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等文件精神,专题听取执法大队关于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情况汇报,通过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教育整顿和实行军事化管理等工作措施,切实增强监督规范、监管服务、严格执法等文旅执法能力。三是健全工作制度体系。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定《兰山区文化和旅游局涉企行政执法领域教育整顿工作方案》《兰山区文化和旅游局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等,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规范行政执法具体措施。紧密结合文旅市场监管重点,常态化组织开展涉企执法、安全生产等各类专项行动,持续优化文旅市场营商环境。 2.行政处罚案件处罚不当,存在同案不同罚现象。 (1)关于“处罚畸轻畸重”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初试运行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工作机制,形成了办案中队介绍案情、法制办结合裁量基准提出意见、与会同志集体研究、确定处罚方式和处罚力度后实施的标准化工作流程。调整区文旅市场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进一步强化组织架构支撑,为行政处罚案件四级审核监督、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等工作机制高效运行提供坚实组织保障,持续推动文旅市场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2)关于“乱用行政处罚裁量权”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能力提升。紧扣区委 “转作风、抓穿透、强落实” 工作部署,以党建为引领强化行政执法工作,持续抓实执法队伍与工作机制建设,调整完善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组织执法人员有计划地开展业务学习考核、“执法骨干上讲台”等活动,参加司法部 “行政执法人员云宣讲(第二批)” 在线培训,聚焦旅游领域执法办案开展经验交流与业务研讨。二是保持严肃审慎的工作态度。在始终应用说理式执法、柔性执法的基础上,试运行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工作机制,建立了办案中队介绍案情、法制办结合裁量基准提出意见、与会同志集体研究、确定处罚方式和处罚力度后实施的标准化工作流程。三是加强检查监督。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和教育整顿工作为切入点,贯穿全年深化监督贯通,通过调整充实文旅市场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建强行政处罚案件四级审核监督、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等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文旅执法工作,提升能力质效,全方位加强检查监督,推动文旅市场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度化。 3.重处罚、轻管理,行政处罚执行不到位。 (1)关于“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办理的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类案件,未按照法律要求对娱乐场所予以取缔,致使违规行为持续存在,从而重复罚款”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依法处置。按照《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的,依法采取责令关闭等方式予以取缔。二是全面摸清底数。结合分级分类监管、安全生产等多项工作,及时向消防部门通报无证文旅经营单位,会同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强对无证经营行为监督管理,多措并举确保行政处罚决定落实执行到位。三是做好教育引导。对符合条件的无证企业给予帮扶指导,鼓励其依规完善审批手续,走规范化、法制化发展路径。 (2)关于“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办理的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类案件,未按照法律要求对娱乐场所予以取缔,致使违规行为持续存在,从而重复罚款”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全面梳理已作出处罚决定的相关案件,对已采取责令关闭等方式予以取缔的,依据行政处罚决定,对涉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有关负责人依法做出“终身不得投资开办娱乐场所或者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行政处罚,同时函告行政审批部门,依法履行相关限制规定。 4.行政处罚程序不规范,依法行政工作不足。 (1)关于“违反行政处罚程序”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贯彻执行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制度,调整区文旅市场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为行政处罚案件执法大队负责同志、法制审核科室、分管局长、局主要负责同志“四级审核”监督等工作机制提供有力组织保障,切实履行案审委工作职责,强化对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核监督,提升了行政执法工作质量和效能。 (2)关于“行政处罚文书出现明显错误”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就规范和提升案卷质量开展专项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对行政执法案卷的内部审核监督力度,确保查办的每一起案件都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法定办案程序,经得起审核监督。 (3)关于“行政执法案卷缺失,归档不规范”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对案卷整理归档进行部署安排,工作正式启动,由法制办对现有案卷进行梳理并整合归类。组织工作人员去区档案局学习档案管理工作办法,分组开展案卷规范装订归档,完成了案卷归档主要工作。 5.罚没物品管理不规范,物品处置不当。 (1)关于“罚没物品台账制度不完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健全完善涉案物品管理制度,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出入库管理和日常保管责任。 (2)关于“罚没仓库物品存放不规范”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健全完善涉案物品管理制度,组织执法人员对库存物品进行全面清点,登记造册,做到归类规范存放。 (3)关于“罚没物品仓库不满足基础安全要求”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对罚没非法出版物依规组织集中统一销毁,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及时维修完善罚没物品仓库安防设施,强化仓储安全管理;对剩余罚没物品规范存放,明确后续集中处置计划,持续筑牢安全管理防线。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区文旅局党组将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树牢管党治党政治意识、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抓整改、以久久为功韧劲促提升,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切实推动巡察整改各项工作落地见效、见底清零。 (一)坚持常态长效,狠抓问题整改。始终保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紧扣巡察反馈问题清单,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常态化开展 “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切实巩固整改成效;对仍在推进的整改任务,紧盯时间节点、压实整改责任,挂图作战、逐项销号,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 (二)坚持深挖根源,推进标本兼治。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在立行立改的基础上,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症结、举一反三,做到既解决具体问题,又完善制度机制。聚焦整改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突出短板,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推动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坚持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紧盯廉政风险点、工作薄弱点,加快完善制度体系,推进制度创新,堵塞制度漏洞,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权的长效机制。把巡察整改与文旅业务工作、干部队伍建设、作风能力提升深度融合,以整改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全区文旅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9-8198231;邮政信箱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4号楼;电子邮箱lyslsqwlj@163.con。 中共临沂市兰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 2026年4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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