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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关于区委涉企“第三方”服务及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巡察整改 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6-04-24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00445169-3/2026-00007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6-04-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中共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关于区委涉企“第三方”服务及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巡察整改 进展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lanshanqu00445169-3/2026-00007
发布机构: 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4-24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17日至8月29日,区委涉企“第三方”服务及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巡察组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开展了巡察。11月4日,区委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局党组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局党组始终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刻认识巡察反馈问题的严肃性和整改工作的紧迫性,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党组会议,深刻反思问题根源,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对照巡察反馈的9个方面突出问题,逐一梳理细化,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协同推进、层层压实责任的整改工作格局。召开全局整改动员部署会,统一思想认识,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务实有力的举措抓好整改落实。在集中整改期间,班子成员积极认领问题,主动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二)局党组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学习贯彻区委关于巡察整改的部署要求,定期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单独听取重要事项整改进展汇报。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推动整改责任层层传导、落地见效。在专题党组会上带头认领问题,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全体干部作出示范。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三)巡察整改总体数据情况

截至2026年1月28日,已对5家存在资质造假、服务失职、虚假报告、违规承揽业务等问题的涉企第三方服务企业,依法终止合作关系,不再纳入本局各类服务项目合作候选范围;对3家存在服务不规范、成果质量不达标等问题的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及责任清单,目前相关企业均已完成整改。巡察反馈的9个具体问题(含涉企“第三方”服务方面6个、基层行政执法领域方面3个),已完成整改8个,长期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1个;共制定整改措施25项,已完成整改措施25项。

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涉企“第三方”服务方面问题

1.贯彻落实涉企“第三方”服务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不到位,排查主管行业突出问题不深不细。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系统传达学习市、区关于集中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领导小组,将整治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专题党组会议,调度“第三方”服务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及巡察整改情况,安排部署下步工作。二是组织法律法规专题学习3次,明确排查标准,规范工作流程,对行业内涉企“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重点围绕服务质量、收费规范等关键环节深挖细查,规范问题上报内容。

整改结果:已完成

2.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采购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兰山区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住建领域购买第三方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事前严审、事中严控、事后严评”管理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将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纳入前置研究范畴,未经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不得启动采购程序。对反馈的违规采购项目进行全面复盘与资金核查,所有项目严格依照批复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将政府采购法规及“三重一大”制度纳入常态化学习,每年组织专题培训,由多科室联合抽查采购项目关键环节。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履职不到位,懒政怠政现象突出,本职工作使用“第三方”。

整改情况:一是厘清权责边界明确部门履职事项,严格界定履职范围,第三方仅可提供技术支持、辅助服务等非核心事项,且服务全过程需接受严格监督管理,严防第三方越位。对于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业务,明确抽取专家、组织考试等核心工作由本单位工作人员履行,材料收取及初审等辅助性工作,将根据实际工作量,必要时委托第三方承担。二是狠抓整改落实,终止与问题相关第三方水质检测机构的合作,重新科学制定水质检测招标方案,优化流程、严控成本,预计可降低检测成本30%;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领域第三方服务监管机制,严格规范巡查行为,规范核心工作流程,要求第三方必须在局工作人员带领下,配合开展辅助巡查工作,坚决杜绝第三方单独入企检查等违规外包现象。三是强化全链条管控严格审核各类第三方服务项目合规性,坚决杜绝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转嫁核心履职责任、违规外包行政检查等行为。同时,制定全局职工业务技能培训计划,常态化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切实提升职工专业履职能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4.责任意识不够,造成财政资金损失。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引领,通过工作例会、专题研讨、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形式,常态化开展责任担当、敬业奉献主题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摒弃“花钱买省事”的懈怠思想,树牢履职尽责理念。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已组织专题教育2次。二是规范第三方管理实行第三方服务机构信用评价与黑名单管理制度,梳理整合同类业务流程,杜绝使用存在问题的第三方机构。2025年清洁取暖验收工作由科室牵头、各镇街道及村(社区)配合完成,不再委托第三方;并全面整改无效服务事项,对于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无明确要求需第三方出具相关报告的,严禁委托第三方开展评估、审核等工作,坚决杜绝浪费财政资金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结果:已完成

5.把关不严、监督失职,“第三方”服务质量差。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准入管控,明确第三方机构资质、业绩等核心准入要求,实行信用管理机制,从源头杜绝资质造假、违规承揽业务现象。2025年,已终止问题相关第三方服务合作,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危房鉴定验收,彻底整改“无资质鉴定”问题。二是强化过程监管,实行“一项目一台账”管理,制定《燃气安全检查第三方服务质量复核验证管理办法》,对第三方服务过程及成果进行抽查评估。自整改以来,已终止与问题相关第三方服务合作,并责令重新补充完善资料;2025年建筑工匠培训由科室联合行业专家、镇街共同组织;责令问题相关第三方公司重新出具结算审计报告,且不再使用该机构。三是规范招投标管理,加强招投标全过程监督和成果验收,严格审核评标打分数据、中标通知书等关键环节,杜绝评分违规、中标通知书不规范等问题,同时取消问题相关第三方合作关系。健全第三方管理制度和机构选用标准,全面梳理整改各类违规服务问题,坚决杜绝第三方服务“高价低质”现象,切实压实监管责任。2025年,已依法终止问题相关第三方合作关系,不再纳入本局各类服务项目合作候选范围。

整改结果:已完成

6.监督不力,“第三方”服务失职。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合同管理,修订完善消防技术服务管理办法,制定档案管理规范及履约评价实施细则,将档案管理与合同履行绑定。强化第三方过程管控,完成历史档案补充,出台三项制度文件并严格执行,建立健全全过程跟踪、现场监督等四项机制,杜绝档案缺失、服务评价缺位问题。二是强化全流程管控。针对老旧小区改造问题,举一反三,在事前阶段通过公开渠道发布改造信息,组织座谈会和问卷调研精准收集居民需求,以节约资金、贴合现场实际为原则,认真组织调研、优化设计方案,严把设计关,确保施工内容贴合实际;在事中阶段严格要求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抓好工程安全,跟踪施工质量与进度,邀请居民参与监督,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在事后阶段严格落实竣工验收制度,对于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做到立行立改和限期整改,保证施工质量,建立长效评估机制,开展满意度测评。对工程量、单价、各项费用进行逐项核验,确保数据与实际施工情况一致,严格遵循“量价真实、依据充分、流程合规”原则,联合财政评审对结算审核严格核量核价,未施工内容不予结算,全面强化结算审核工作。监理验收资料需负责人签字并终身负责,对于已出质保期的改造内容,向相关反映人进行合理解释,对于质保期内的改造内容,接到居民的质量诉求,立即责令施工单位无条件及时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整改结果:长期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基层行政执法领域方面问题

7.对行政执法重视不够,执法平台应用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方面,深化政策学习,健全制度体系。局党组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及时传达国务院及省、市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最新部署要求,切实补齐思想认识短板。修订完善《兰山区住建局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临沂市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用语指引》等制度,参照上级涉企执法规范要求,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的涉企执法制度框架,筑牢执法工作制度根基。另一方面,强化平台实操,规范执法流程。聚焦“鲁执法”涉企行政检查平台实际应用短板,开展平台集中培训,聚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房地产市场秩序等重点领域,详解执法流程、证据固定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核心内容,推动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平台操作规范。严格落实行政检查“事前备案、扫码入企”要求,明确所有涉企检查须通过“鲁执法”平台事前报备,统筹持证执法人员协同开展检查,彻底整改未报备入企、无资格人员执法等问题,确保行政执法全程合法合规、规范有序。

整改结果:已完成

8.业务培训不足,专业能力欠缺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专业学习,围绕临建办法〔2021〕4号等核心政策文件,邀请行业专家开展专题解读培训,将行业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纳入执法人员常态化学习计划,通过不定时集中学习研讨、每半年组织1次业务能力测评等方式,推动执法人员熟练掌握专业知识,补齐法规适用短板,杜绝法规适用错误问题。二是系统规划培训,制定年度业务培训计划,聚焦政策解读、案例分析、实操演练等核心内容,丰富培训形式、强化培训实效,针对性解决执法人员专业能力薄弱问题,确保执法人员专业能力持续提升。目前,2026年度业务培训计划正在制定,着力提升执法实战能力。三是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自查,重点排查政策适用、流程规范等突出问题,建立“清单管理、动态销号”机制,确保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同时,举一反三,加强执法线索内部审核会商,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执法差错,推动执法工作规范化、长效化。

整改结果:已完成

9.执法检查不规范,滥用行政检查权。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执法规范意识,组织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着力扭转“重检查、轻程序”“重实体、轻规范”的错误观念,以规范执法行为为核心,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从思想根源上防范撤销案件随意性问题,推动执法人员树立规范执法理念。二是规范线索移交流程,明确线索移交边界,仅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法行为进行移交,针对“擅自挖掘道路、扬尘治理”等重点事项制定了统一移交标准。现阶段,已落实移交前案件材料、程序合法性、事实认定等关键内容的严格审核机制,明确重大案件须经局党组研究;搭建起与执法局的双向沟通渠道,安排专人对接全流程信息,定期同步执法进度,确保线索移交规范有序。自巡察整改以来,移交执法部门线索15件,所有移交线索均事实清晰、证据充分、合法合规,未出现随意移交和随意撤销情况。三是健全案件管理规程再次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关于规范全区住建领域行政处罚案件移交工作的通知》,明确无正当理由不得撤销案件,撤销事项必须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自整改以来,已组织法律法规学习2次,建立行政执法线索移交制度;对2021年以来的撤回案件进行全面核查,厘清15起撤回案件具体原因并逐一完成整改(其中道路领域2起、燃气领域13起);明确案件移送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完善“检查—整改—复核”闭环管理,建立移送与撤销集体会审机制,杜绝个人决断,确保执法工作规范公正。自2025年6月制定下发《关于规范全区住建领域行政处罚案件移交工作的通知》以来,无撤销案件。

整改结果:已完成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持续强化党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对暂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实行台账式管理、销号式推进,定期调度整改进展,确保整改不留死角、见底见效。

(二)健全长效制度机制。深入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重点完善涉企第三方服务信用评价、政府采购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工程质量监管等长效机制,用制度固化整改成果,堵塞管理漏洞,实现“决策有依据、执行有标准、监督有保障”,推动住建领域管理服务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三)强化常态监管问责。适时组织巡察整改“回头看”,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强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加强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动态监管和执法人员的常态化培训,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和执法水平。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9-8313512

电子邮箱lsjsrs9627@163.com

中共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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