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撤销临沂鑫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变更登记决定书 | ||||||||||||||||||||||||
| 2026-04-27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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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鑫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经市场监管部门调查,临沂鑫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在2016年7月18日取得的变更登记中,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联络人系冒用高鹏鹏(公民身份号码:372833*****0936)的身份信息,构成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之规定,我局决定: 撤销临沂鑫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2016年7月18日变更登记,据此取得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同时作废。 如对本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60日内向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临沂市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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