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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保密宣传教育月 | 共筑保密防线,公民人人有责
2026-04-29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79154751-1/2026-00012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经济开发区  发布日期  2026-04-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全国保密宣传教育月 | 共筑保密防线,公民人人有责
索引号: lanshanqu79154751-1/2026-00012
发布机构: 兰山区经济开发区
公开目录: 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4-29

2026年4月到5月中旬,是第38个全国保密宣传教育月,今年的主题为“共筑保密防线,公民人人有责”。保守国家秘密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保密工作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让我们一起筑牢维护党和国家秘密安全的人民防线!

一、什么是国家秘密

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保守国家秘密是中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之一。

二、为什么说保密工作人人有责 

《保密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这就明确了保密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这个范围前面冠以一切,表明没有任何例外,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都是义务主体。那种认为保密仅仅是保密部门和保密干部的工作的认识是错误的。

三、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

面对新形势下的挑战,我们能做什么?

1.绷紧一根弦:时刻牢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在使用任何数字工具和社交平台前,先问自己一句:“这个信息能发吗?”

2.守住一条线: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私自复印、留存涉密文件;不将涉密设备带回家中;不在非涉密场所谈论涉密事项。

3.把好一道关:提高防范意识。不点击来路不明的链接,不扫描可疑二维码,不为单位设备安装非工作类软件,设置高强度密码并定期更换。

保密工作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它不仅是国家机关和涉密单位的职责,更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和工作息息相关。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增强保密意识,学习保密知识,掌握防范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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