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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兰山区2024-2026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6-06-15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00445221-5/2026-00027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  2026-06-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关于做好兰山区2024-2026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lanshanqu00445221-5/2026-00027
发布机构: 兰山区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6-15

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医师管理,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做好2024-2026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鲁卫函〔2026〕82号)。经研究,将兰山区2024-2026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机构及分工

兰山区人民医院作为医师定期考核机构,承担兰山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及类别

本次考核对象为2024年12月31日前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目前注册在我区医疗、预防、保健、采供血机构的执业(助理)医师(含规培医师及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中医(专长)医师;退休返聘医师。参加本周期考核的医师均应进行电子化注册并申领电子证照。

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

三、考核内容及结果

(一)考核内容。医师定期考核内容包括业务水平测评、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评定。本周期定期考核中,工作业绩、职业道德评定按照《山东省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方案》(鲁卫医字〔2011〕36号)要求进行;业务水平测评内容与执业类别、所在医疗机构级别和从事专业有关,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考核对象按专业考核,二级以下(含未定级)医疗机构的按执业范围考核。

(二)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业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即为不合格。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有《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中情形之一的,考核机构应当认定为考核不合格。完成考核后,医师可在系统中查看考核结果,考核合格的医师可自行下载打印考核结果通知书。

四、考核形式及程序

(一)考核形式。本周期考核使用“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定考系统”,PC端入口网址:https://www.renew-cmda.cn手机移动端入口:关注“中国医师协会医师定期考核”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定考系统”)。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公室、考核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通过PC端登录定考系统实现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医疗卫生机构账号由所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分配)。医师可通过PC端和手机端,进入定考系统进行信息确认和完善、确定考核程序、完成考核等操作。

(二)考核程序。考核程序分为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

1.一般程序。医师在“定考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含执业类别、所在医疗机构级别和从事专业),完成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评定,选择“一般程序”,医疗卫生机构审核及考核机构复核通过后,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业务水平测评。

考核周期内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者(均以证书发证日期为准),可在“定考系统”内申请业务水平测评免考,免考申请通过后,仅进行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评定。

2.简易程序。符合下列条件的医师,选择“简易程序”,在“定考系统”中按要求完成述职报告,并经医疗卫生机构审核和考核机构复核通过即通过本次考核。

(1)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在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

(2)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3)符合《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中医(专长)医师年满60周岁(1966年12月31日前出生)无不良行为记录。

五、时间安排

(一)考核机构申报审批工作。4月21日—6月30日,考核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完成考核机构申报审批工作。因启用中国医师协会定考系统,考核机构及医疗卫生机构均需线上填报基本信息。

(二)医师个人网上报名。6月15日—7月31日,医师登录定期考核系统,完成报名、工作成绩填报及职业道德自评等相关工作。

(三)医师业务水平测评

1.首次测评。8月3日—31日,考核机构组织需参加业务水平测评的医师开展网上考核。

2.公布合格人员名单。9月上旬,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公室公布合格分数线及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3.不合格人员培训。9月15日—12月15日,考核机构组织对业务水平测评不合格人员参加线上培训。

4.补考。12月16日—23日,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首次业务水平测评不合格人员参加补考。

六、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医师定期考核是一项法定任务,也是提高医师队伍素质的有效手段。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指导协调,提供支持保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定期考核任务。

(二)全面培训,严格审核。各考核机构和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组织相关人员的培训全覆盖,加强对医师定期考核系统信息录入和审核的管理,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监督,及时评价。区卫生健康局将对辖区内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指导,重点落实民营医疗机构及门诊部、诊所等小规模医疗机构医师的定期考核,及时对考核机构的考核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价。

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咨询电话:0539-8199502

附件:1.业务水平测评内容

          2.山东省2024-2026年度医师定期考核问答

  
附件【附件1 业务水平测评内容.docx
附件【附件2 山东省2024-2026年度医师定期考核问答.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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