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撤销临沂市兰山区丽清商贸商行(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决定书 | ||||||||||||||||||||||||
| 2026-07-13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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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丽清商贸商行(个体工商户): 经市场监管部门调查,临沂市兰山区丽清商贸商行(个体工商户)在2025年12月9日设立登记中提交的经营场所登记材料及联系方式与实际不符,涉嫌构成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情节严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临沂市兰山区丽清商贸商行(个体工商户)2025年12月9日设立登记。 如对本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60日内向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临沂市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7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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