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兰山区秋粮“一喷多促”飞防作业的公告 | ||||||||||||||||||||||||
| 2026-08-31 点击数: | ||||||||||||||||||||||||
|
||||||||||||||||||||||||
|
||||||||||||||||||||||||
|
为保障我区秋粮作物安全生产,近期将对兰山区域内种植的秋粮开展“一喷多促”飞防作业。重点是玉米,用于防治玉米锈病、叶斑病、玉米螟等主要病虫害,一次作业实现促苗壮稳长、促灌浆成熟、促单产提高和防虫防病等多重功效。为确保飞防作业顺利进行,保障人畜安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飞防时间 2026年9月3日-9月11日。 二、飞防区域 兰山区辖区内集中连片适宜飞防的玉米田。无人机作业区:枣园镇、半程镇、李官镇、义堂镇、汪沟镇、方城镇。 三、飞防用药 杀菌剂: 40%吡唑醚菌酯.戊唑醇;杀虫剂:11.6%甲维.氯虫苯甲酰胺 ;叶面肥:≥98%磷酸二氢钾。 四、注意事项 1.飞防期间,作业飞机飞行高度属安全范围,不会对地面人、物等造成威胁,请广大群众不要惊慌。 2.飞防所用农药为符合国家无公害标准的杀虫剂、杀菌剂和叶面肥,对人、畜安全,对环境无污染,对桑蚕、蝗虫、蜜蜂、鱼虾等有一定影响!为防止次生灾害,请相关养殖户在飞防作业前向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情况,并自主提前采取迁移、避让等防范措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飞防期间,在作业区及周边区严禁焚烧秸杆、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向空中释放气球、风筝、航模等低空飞行器等危险物品;严禁架设高压电线杆铁塔等20米以上高大建筑物,确保作业安全。 4.施药后五天内禁止在飞防区域内放牧或采食植物植株或果实。 5.对于违反规定,影响甚至危害飞机正常安全作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公告 临沂市兰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 8月31日 |
||||||||||||||||||||||||
| 【关闭窗口】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