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拟注销登记公告 | ||||||||||||||||||||||||
2018-02-12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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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管理办法》、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山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兰政办发〔2014〕34号)和临沂市兰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区医疗保险事业处的批复》(临兰编〔2015〕6号)文件要求,撤销临沂市兰山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建制。经举办单位临沂市兰山区人社局同意,拟申请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请债权人自2018年2月12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资产清算工作小组申报债权。联系电话:8198068。 特此公告。 兰山区新农合办资产清算工作小组 2018年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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