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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供销社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19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gxhzs/2021-0000004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发布日期  2021-01-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兰山区供销社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lanshanqugxhzs/2021-0000004
发布机构: 兰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21-01-1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供销社继续稳定发挥供销职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促进依法行政、推动科学发展、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进一步加强载体建设、加强监督检查,扎实稳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一是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二是进一步从公众需要出发,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及时将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规范性文件生成过程中即明确是否需要公开,如果确定需要公开的,都及时地在网站中予以公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2020年度共收到人大建议提案零条办理为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区供销社继续稳定发挥供销职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促进依法行政、推动科学发展、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进一步加强载体建设、加强监督检查,扎实稳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一是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二是进一步从公众需要出发,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及时将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规范性文件生成过程中即明确是否需要公开,如果确定需要公开的,都及时地在网站中予以公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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