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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17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czj/2025-0000006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5-01-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兰山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lanshanquczj/2025-0000006
发布机构: 兰山区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25-01-17

本报告由临沂市兰山区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兰山区政府门户网站自行查阅整理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沂市兰山区财政局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邮编:276000;电话:0539-8355935;传真:0539-8353215;电子邮箱:lsqczjbgs@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兰山区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着力打造阳光财政,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财政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始终坚持将区政府网站作为财政政务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多措并举、提质增效。2024年,通过兰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82条,公开内容主要包括预决算信息、国资国企、政府采购领域、企业金融信息、工作动态、绩效公开、减税降费、债务领域、社会公益事业等重点领域内容。承办区二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6件、区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12件,其中1件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委员提案为协办件,建议、提案内容主要涉及完善农村自来水建设、深化供应链票据创新应用、国企在乡村振兴中扶持农村合作社发展、推动新形势下民营企业发展、创新金融措施服务企业及改善企业困境、创新服务体系助力青年创业等,均在规定时限内办复,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答复内容已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中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3件,比2023年增加2件。3件已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了办理和答复,从申请方式看,全部为信函申请件,从申请内容看,主要集中在项目资金分配领域。从答复情况看,已办结的公开申请中无法提供为2件,依法公开1件,所有申请公开信件均采用书面答复和电话沟通两种方式,对依申请公开个人进行解答沟通。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和“谁制作、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源头把控,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印发《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按照保密要求,建立单位内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从源头上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公平性、公开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4年,我局主要通过兰山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yls.cn)公开各类信息,根据部门职责、公开要点及公众需求,不断完善栏目分类设置和内容更新。进一步推进兰山区预决算公开平台(http://lanshan.czyjsgk.com:5000/)建设,主要有政府预算、部门预算、政府决算、部门决算公开四个模块,确保预决算公开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的基础上,细化公开内容,增加内容可读性,增强预决算公开透明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落实、相关业务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根据《2024年兰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开展两次政务公开培训,夯实责任,抓好落实。加强日常监管,对照区政府办每月下发的政务公开工作情况通报,做好阶段性重点工作,查漏补缺。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评估,细化评估内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

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以往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公开内容不够细化、公开形式不够多样的问题。在2024年着力进行了相应改进:根据公开信息的不同,进一步细化内容要求,丰富形式,政策法规类力求全面完整,做好政策解释;财政资金类注重数据真实直观,切实反映情况。公开形式有文字说明、有图标列示,极大方便了群众对内容的理解。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打算

虽然,我局今年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体现在政府信息公开交流稿件信息质量、数量有待提升及政策解读形式有待丰富、信息链接有待更新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积极学习借鉴先进单位、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总结提炼,形成工作信息,充分展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果。

二是加强政策解读,提高主动公开意识。采取图解、音频解读、案例解读等多种形式,利用客观事实、客观数据、生动案例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懂、能理解。

三是及时进行数据更新,提高公开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便利性。对网站信息链接进行及时检测、更新,做到依法准确、规范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计量标准,兰山区财政局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要点情况

2024年,区财政局全面落实《兰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着眼畅通经济循环、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信息、金融领域信息公开,构建完善的公开机制,打造过硬的人才队伍,确保区财政局政务公开任务落实落地、做深做细。一是以公开促进预决算公开改革,着力打造阳光财政。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都要公开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以预决算公开为有力抓手,在预算法规和信息公开条例等制度框架内,多措并举、部门联动、细化公开内容,让公众对政府“账本”看得全、看得清、看得懂。二是推进国企信息公开,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公开的内容涵盖我区国有资产信息、国有企业信息、国企监管信息、重大事项变更等多个方面。财务数据依托市国资委财务快报软件,重大事项变更主要依托于区属国有企业内部决策材料,所有信息均真实可靠、有章可循,公开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漏报、瞒报数据。三是及时公布企业金融信息。对注销民间融资机构业务许可证、“失联”“空壳”地方金融组织进行及时公示,使群众谨防诈骗,远离非法集资。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兰山区财政局承办区人大、政协议案共18件,其中1件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委员提案为协办件,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密切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内部交办、督办、催办制度,及时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交流沟通,所有建议、提案均已按照办理要求答复完毕,回复人大建议6件、政协提案12件均被采纳,办结率100%。

(四)在政务公开方面的创新情况

丰富宣讲政策形式。多种形式宣讲惠企政策,真心实意助力企业发展,坚持每月最少深入走访企业一次,主动为企业讲解各类惠企政策,及时搜集企业发展难题,能现场协调解决的,当场予以解决,现场不能解决的,将问题上报镇党委会进行集中研判解决,坚决维护好企业利益,确保企业应享尽享优惠政策。通过横幅、彩页、手册、喇叭、微信、短信、扫码等各种形式,多方位、多角度宣传各项惠企技能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满意率,引导企业主动申报,加快信贷投放,提高政银企对接效率,促成政策落实落地。

(五)本机关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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