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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01-20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czj/2026-0000012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6-01-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兰山区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lanshanquczj/2026-0000012
发布机构: 兰山区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26-01-20

本报告由临沂市兰山区财政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方面内容。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时间范围为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兰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可查阅本报告。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临沂市兰山区财政局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邮编:276000;电话:0539-8355935;传真:0539-8353215;电子邮箱:lsqczjbgs@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扎实有序推进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通过政务公开平台累计向区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257条。主要包括: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提案5件;发布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类信息7件;在财政信息公开方面,涵盖预决算信息115条、财政收支情况12条、重点项目绩效信息2条、政府债务信息6条、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49条、政府性基金目录12条;此外,还公开政府集中采购及招标投标信息5条,国资国企相关信息20条,各类公告公示9条,部门工作动态3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高效处理公众诉求,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5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内容主要涉及预决算数据、拆迁土地补偿及道路建设资金拨付等方面。此外,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协助区政府政务公开科完成协助调查11件,协助市财政局完成调查1件,相关问题均涉及拆迁土地补偿,所有事项均已按规定时限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谁审核、谁负责”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实施全流程审核把关。信息发布前须经科室工作人员初步核校、保密专员审查、分管负责人审核,再由政务公开工作专员复核,最终呈报主要负责人审签后,由办公室政务公开专员统一发布。同时,按要求全面排查可能涉及的个人隐私内容,切实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依法依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此外,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形式,优化公开呈现方式,不断提升公众获取信息的便利性和可及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5年,我局主要依托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门户网站(http://www.lyls.cn)公开各类信息,根据部门职责、公开要点及公众需求,不断完善栏目分类设置和内容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我局及时更新并规范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指南与机构信息,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和获取政府信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实行主要负责同志统筹部署、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落实、办公室牵头协调、各业务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模式。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与管理,对照区政府办公室每月下发的政务公开工作情况通报,扎实做好阶段性重点工作,及时查缺补漏。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细化评估指标,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和实际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更高标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公开流程及规范掌握不够熟练,致使部分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局限于内部运转,影响了信息公开的全面性与时效性。二是信息发布和宣传解读形式仍显单一,在提升内容的可读性、生动性方面尚有欠缺。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持续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一是强化内部培训指导。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流程和主动公开内容,组织开展针对性培训,切实提升全体人员的业务素养和公开意识,着力补齐能力短板,持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工作水平。二是丰富拓展公开渠道和形式。积极采用图片、图表、动画等多样化呈现方式,优化信息表达,增强公开内容的吸引力与感染力,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和服务期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计量标准,兰山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5年,区财政局全面落实《兰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围绕畅通经济循环、优化营商环境等关键环节,全面推进财政领域政务公开,推动各项公开任务落细落实、走深走实。一是聚焦预决算公开,着力打造阳光财政。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动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依法公开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以预决算公开为抓手,在相关法律法规框架下,强化部门协同,细化公开内容,持续提升政府账本的全面性、清晰度和可读性。二是深化国企信息公开,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系统公开国有资产状况、国有企业运营及监管信息,确保内容真实准确、依据清晰完整,杜绝形式化公开、选择性报送,切实增强信息公开的实质性和公信力。

(三)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情况

2025年,兰山区财政局办理大代表建议2件、区政协代表建议4件,目前已全部办结。

(四)在政务公开方面的创新情况

为提升惠企政策宣传质效,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本部门秉持主动服务、精准对接的原则,持续推进政策宣传形式的多样化与立体化。健全常态走访机制。坚持企业走访,面对面解读最新惠企政策,现场收集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与诉求。对于可即时协调的问题,现场予以解决;对于需跨部门协调或政策支持的事项,及时梳理上报镇党委会集中研判,跟踪督办落实,全力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确保各项优惠政策应享尽享、直达快享。构建多元宣传矩阵。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多种载体,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彩页手册、广播宣传、微信群推送、政务短信、政策二维码等渠道,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惠企政策宣传。重点加强对惠企技能培训、信贷支持、申报流程等内容的解读,切实提升政策知晓率与企业满意度。推动政策落地见效。通过精准宣传和定向引导,鼓励企业主动申报符合条件政策项目。同步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对接协作,优化政银企联动机制,加快信贷审批与投放效率,促进惠企政策从“纸面”到“地面”的实质转化,切实为企业发展赋能增效。

(五)本机关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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