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区政府办公室《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兰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临兰政办发[2018]30号)公开政府信息要求,现将兰山区水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兰山区水务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2018年兰山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
兰山区水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局“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工作督导,有关工作人员抓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落实到人,确保工作实效。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的情况
通过部门信息公开网站向公众转发宣传了《水资源管理划定“三条红线”》政策解读文件。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在污染防治中,公开兰山区入河排污口。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区水务局政府公开信息统一通过兰山区政务公开网向社会公布,网站网址为(http://www.lyls.gov.cn)。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网站的信息更新和网站维护工作。
1、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在认真梳理的基础上,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科学界定应当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发布在本部门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2、水利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水利信息22条。
3、工作动态: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工作动态89条。
4、部门文件:通过部门信息公开网站向公众宣传《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山东省农田水利管理办法》、《山东省实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山东省灌区管理办法》、《山东省节约用水办法》、《山东省湖泊保护条例》等文件。
5、领导分工:通过政府网站发布2018年度兰山区水务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6、公告公示: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兰山区水务局关于扫黑除恶工作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的公告》《于兰山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拟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告》《兰山区内陆捕捞渔船油价补助申请资格公示》。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8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共计答复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1件,按照程序和要求圆满完成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答复工作,建议提案的答复均已在网站进行公开。
八、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涉及对公民、法人收取及减免费用情况。
九、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被行政复议被依法纠错数量0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量0件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公开信息不及时;二是对信息公开的规定要求不熟悉,工作的主动性不强。
(二)改进措施:
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认真办好每件事,扎实做好每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及时准确公开防洪抗旱、水资源配置、“河长制”等相关信息,体现公开的系统化和规范性。二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以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结合我局水利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组织专题培训和经验交流,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