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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牛羊屠宰以及肉类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方案》的答复
2025-07-03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nyj/2025-0000067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5-07-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对《牛羊屠宰以及肉类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方案》的答复
索引号: lanshanqunyj/2025-0000067
发布机构: 兰山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5-07-03

文彦礼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牛羊屠宰以及肉类食用安全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城乡居民肉制品消费结构不断调整,牛羊肉消费呈现快速增长态势,但是牛羊养殖环节“瘦肉精”等违禁投入品的使用屡禁不止,牛羊屠宰企业安全责任意识薄弱,违禁药物自检、肉品品质检验等措施落实不到位,加上民族聚居区牛羊屠宰点数量多、设施陈旧落后、环境脏乱差等问题比较突出,给牛羊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的身体健康带来很大的风险隐患。针对以上问题,区农业农村局重点围绕做好牛羊品牌建设提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牛羊屠宰监督管理等环节,全面规范牛羊产品生产经营秩序,推进牛羊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全区牛羊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牛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近年来,兰山区积极行动,多措并举,扎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按照区不漏镇、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要求,对全区畜禽开展拉网式免疫接种,组织专业防疫人员逐村逐户开展上门服务,实现免疫接种工作全覆盖,全力守护动物健康,为全区畜牧业稳定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提供坚实保障。2024年,全区共免疫牛羊口蹄疫疫苗7万毫升,小反刍兽疫苗3万头份,布病疫苗3.5万头份。

(二)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2025年,制定印发《兰山区养殖和屠宰环节“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对辖区内牛羊养殖户、经纪人和屠宰场进行全面拉网式排查,引导帮助养殖户严格落实产地检疫和落地报检制度,对调入调出的牛羊实行“瘦肉精”抽检,严格按规程实施检疫。加强对收购贩运经纪人等相关从业者的教育培训,培养自觉抵制“瘦肉精”的意识。督导屠宰企业建立健全检验检疫台账,严格落实入厂“瘦肉精”自检制度,确保检测仪器设备正常使用、检测档案保存完整。活动开展以来,共计印制《关于严禁非法制售和使用“瘦肉精”等有害物质的通告》、《关于公开征集肉类产品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等宣传材料3000余份。

(三)牛羊屠宰现状。兰山区现有牛羊手工家庭作坊式宰杀点近百家,其中兰山街道南道村、北道村牛羊手工家庭作坊式宰杀点约90余户,日屠宰牛100头左右、羊1000只左右,虽然大部分宰杀点办理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但都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根据国家制定实施的牛羊产地、屠宰检疫规程,对牛羊屠宰实行备案管理,根据规程的要求,现有的牛羊手工家庭作坊式宰杀点都不具备牛羊屠宰资格,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设施设备、场地等均不达标,不具备屠宰条件。加上屠宰户宰杀的牛羊来源混乱,多为无产地检疫证明的牛羊,屠宰场地简陋,屠宰工艺落后,屠宰流程不规范,防护措施不到位,不具备检疫检验条件,很难保障牛羊肉产品质量。大多数屠宰户无屠宰粪污处理能力,屠宰污水任意排放,给周边群众的生活带来很坏的影响,存在很大的疫病传播风险,社会反映强烈。

(四)牛羊集中屠宰工作。国家已实施推进牛羊集中屠宰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禽屠宰管理办法》、《临沂市牛羊家禽集中屠宰设置规划(2022-2025年)》和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鲁牧屠管字2021第4号等文件要求,兰山区农业农村局多次到兰山街道、南北道居委会进行座谈,因涉及到牛羊屠宰行业从业标准、规划、设施设备条件标准、场地要求和民族生活习惯等原因,出于防疫、检疫、保障肉品质量安全的目的,根据人口分布、居民消费习惯、民族风俗等情况,积极推进牛羊集中屠宰工作,该项工作正在推进之中。目前,全区共有3家牛羊屠宰企业,其中兰山街道南道村2家、李官镇1家,根据现有屠宰规模能基本满足全区屠宰户入场集中屠宰。

(五)明确部门相关职责。要建立政府牵头,部门联合机制,各部门要加强配合,合力推进牛羊集中屠宰,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食品安全,规范市场秩序,维护产业健康发展。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牛羊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实施、行业管理、监督执法等工作,发展改革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要做好屠宰企业新建、改建、扩建或搬迁新建屠宰企业的规划立项指导服务,民族事务部门要配合做好涉牛羊屠宰及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工作,公安部门要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置阻碍执法检查、暴力抗法以及其他突发情况,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屠宰企业办理环保手续、开展污染防治的指导服务,对牛羊禽屠宰企业环境污染加强监督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肉品市场销售环节监管,对牛羊产品加工经营主体进入市场销售的牛羊产品产地或者来源证明、合格证明等进行查验,对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准予进入市场销售,对无法提供产地或者来源证明、合格证明的禁止进入市场销售,促进市场经营者、入场销售者诚信自律、规范经营,督促销售者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打击销售非法肉品的违法行为。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引起高度重视。兰山街道南北道民族聚居区居住区牛羊手工家庭作坊式宰杀点多数在家中屠宰,设施简陋,不具备动物防疫屠宰条件,个人防护和安全意识较差,个别屠宰的牛羊未经产地检疫、来源不明、疑似染疫或者染疫牛羊,极其容易造成屠宰人员感染人畜共患病等情况,引发公共卫生安全问题,给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带来巨大隐患。我们要梳理存在的问题,对照省市要求严抓落实,真正将牛羊屠宰环节管好。

(二)真正摸清底数。要紧紧依靠各镇街人民政府,排查摸清全区牛羊手工家庭作坊式宰杀点情况,摸清具体地址、屠宰规模、卫生条件,准确掌握宰杀点底数,登记造册。

(三)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强化清理整顿,要联合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坚决关闭不符合条件的宰杀点,对南北道民族聚居区牛羊手工家庭作坊式宰杀点引导到集中屠宰场进行代宰。帮助指导牛羊手工家庭作坊式宰杀点联合建设具备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备案)的牛羊集中屠宰场。

(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要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机制,配合做好牛羊产品销售流通环节监管,督促牛羊产品经营及加工使用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定期对牛羊手工家庭作坊式宰杀点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严查重处屠宰病死牛羊、注水和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禁“以罚代刑”,杜绝“屡罚屡犯”。

(五)强化宣传引导。制定宣传培训方案,采用推送公益微信和微视频、屠宰知识送下乡、发放宣传材料、举办集中培训等方式,宣传购买牛羊禽产品查看“两证”及相关注意事项,引导普及肉品健康消费,增强公众质量安全意识。同时告知手工家庭作坊式宰杀点从业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促使其主动关闭,引导推进集中屠宰、转型升级。组织辖区内牛羊屠宰场从业人员开展集中培训,采用以案说法、案例讲解等方式,增强其识别疫病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其规范开展牛羊屠宰活动,不屠宰、贩卖病死牛羊及其产品,引导行业保安全、保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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