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区启动打击逃废金融债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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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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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打击逃废金融债务工作的通知》(临兰政办字〔2017〕66号),全面启动了全区打击逃废金融债务工作。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是指企业(个人)恶意逃避、悬空、毁弃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债权的行为。严厉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维护金融部门的合法权益,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有效途径,对于建设“信用兰山”,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区成立了以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兰山区维护金融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以进一步维护全区金融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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