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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致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2日  点击:

全区广大人民群众:

为维护全区广大群众的资金安全和切身利益,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特别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警惕,认清各类投资公司、投资咨询公司、投资服务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典当行、地下钱庄、非正式保险机构及P2P网络借贷平台等社会组织都不具有吸收公众存款的功能,认清打着高利、安全的幌子非法揽储者的真实目的是为自己谋取高额利益,不要盲目追求所谓的“高收益、高回报”,避免上当受骗。

大量血的事实和教训证明:非法集资是“陷阱”,而不是“馅饼”;是侵吞人民群众血汗钱的“绞肉机”,而不是人民群众致富的好门道;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而不是造福人民群众的合法投资行为。

根据我国法律,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不受法律保护。在此提醒大家,能够办理存款业务的只有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请广大群众切实增强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对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回报、快速致富、低成本高收益等口号兜售高息存款、投资项目等行为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警惕暴利引诱,慎防投资陷阱。同时,要积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及时举报,共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兰山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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