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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确定兰山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的通知
2026-06-12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00422897-7/2026-00046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6-12
 成文日期  2026-06-11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兰政办字〔2026〕13号
 标题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确定兰山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的通知
索引号: lanshanqu00422897-7/2026-00046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区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26-06-12
成文日期: 2026-06-11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37号)等有关规定,现明确兰山区财政局为我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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