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山区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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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5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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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山区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兰政办发〔2016〕3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兰山商城管委会,临沂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全面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提升我区标准化工作水平,充分发挥标准在引领发展、推动创新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实施标准化战略,根据《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提升“山东标准”建设水平的意见》,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三个转变”和标准化工作改革的要求,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强标准化体系建设,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推动标准国际化,加快标准化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普及应用和深度融合,建立适应兰山经济社会发展、政府与区场共治的标准化管理机制,推动我区由经济文化大区向经济文化强区转变。 (二)基本原则 1.统一协调,分工负责。充分发挥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抓好总体工作规划的组织制定与督促落实,搭建高效便捷的标准化协作平台,推动全区标准化工作协调发展。充分发挥部门、单位在地方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实施和实施监督等方面的作用,形成协同推进标准化工作的格局。 2.区场主导,企业主体。坚持“放、管、治”相结合,发挥区场在标准化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在标准制修订、技术改造、项目引进、技术创新等方面的积极性,尊重和发挥好企业的主体作用。 3.整体推进,重点突破。选择优势领域,明确发展重点,加强规划引领和政策扶持,充分发挥政府协调服务和政策激励作用,以此带动和提高全区标准化水平,促进标准化战略的全面实施。 4.科学管理,创新驱动。运用法治思维、国际视野、科学方法,强化标准化科学管理,将自主知识产权融入技术标准,加速自主创新的核心技术转化为技术标准,增强核心竞争力,抢占区场制高点和主动权。 5.加强推广,示范带动。抓好各类试点示范建设管理,注重标准化试点示范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的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推动标准化先进管理理念和方法的广泛应用。 二、主要目标 发挥“标准化+”提振效应和引领作用,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大力发展团体标准,放开搞活企业标准。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和区场主体制定高于现行标准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充分发挥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导向作用和行业自律作用,积极推动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上升为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构建示范项目带动、政府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农业标准规范)更优、团体标准更活、企业标准更高的各领域兰山标准体系,成为山东省乃至全国的引领者。 三、重点任务 (一)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 1、加快培育发展团体标准。鼓励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区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区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供区场自愿选用,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选择我区装备制造、食品加工、铝型材等重点领域和区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领域,鼓励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工作。 2.放开搞活企业标准。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积极推动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的实施,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提高企业标准的自主权,推动企业挖潜、革新、改造和创新。鼓励标准化服务机构对企业公开标准开展比对和评价,强化社会和舆论监督。 (二)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1.创新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加强政府服务共有属性研究,创新保障政务服务公平公正、透明高效的标准和规范。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需求,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中心的标准化建设,打造阳光透明规范统一的行政审批模式。鼓励有条件的行政机关运用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等标准,开展以业务标准为主体、包括工作标准和管理标准在内的标准化建设。 2.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标准化建设。完善劳动就业服务、住房保障、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等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提升社会保障水平。依托人力资源区场、各类创业孵化载体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完善对就业人才的创业培训、创业指导、项目推荐等配套服务,建立人才服务管理标准体系,推动创建一批试点项目。 3.加强公共文化标准化建设。研制建立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相辅并重的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文化站、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公益电影放映场所、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和传习场所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管理和服务标准,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技术标准体系。 4.推进公共教育及服务标准化建设。按照《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要求,推进学校建设和管理、教师职业能力、教育技术装备等领域的标准研制,建立健全公共教育及服务标准体系。完善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厕所、食堂)建设改造、中等职业学校分级和专业建设等地方标准。研究教育区域布局、学校办学条件和评估标准,建立各学段的教育质量评价标准和师资评估标准,用标准化推动实现公共教育及服务均等化。 5.完善社会公共安全标准体系。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社会公共安全保障和服务标准化工作机制,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标准的研制,重点制定公安消防、防恐等领域地方标准。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快社会公共安全标准的推广实施,构建行之有效、人民满意的社会公共安全标准体系。 6.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标准化建设。根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要求,以健康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健康问题为导向,加强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完善管理标准体系,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为群众提供系统、连续、全方位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 1.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新技术与标准融合。实施辐射广、效果好、示范性强的战略新兴产业重大综合标准化工程,重点在板材、水表、生物医药等产业领域,推进新技术与标准的高度融合,加快基础通用技术、关键共性技术、重要产品标准综合体研制,大力推动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向标准转化,促进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形成核心竞争力,以标准引领战略新兴产业快速发展。 2.提升优势传统产业标准水平。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推进工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5-2020)的通知》要求,加强标准的研制和创新,开展国内外先进标准对比提升工程,加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的标准研制和实施力度,提升我区传统产业的标准水平,促进产能结构优化,为化解产能过剩提供技术支持;积极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形成产业集群优势,为创建区域品牌提供保障。 3.推动节能环保标准的研制和实施。针对水泥、造纸、钢铁等产能过剩行业,实施化解产能过剩标准支撑工程,重点制定节能、节水、环保、生产设备节能、高效节能型产品、节能技术、再制造等方面标准,加速淘汰落后产能,引导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以《纯碱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氨碱法)》为代表,推动一批标准项目的研制和推广实施。 严格按照《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系列标准,强化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约束力。研究制定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环境保护产品、环境友好型产品等标准,健全完善环境监测与检测技术规范等标准支撑体系。逐步加严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控区域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突出控制VOCs污染物排放。 4.加强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围绕非煤矿山、煤矿、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工商贸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健全涉及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预防、检测、评估、管理等标准体系。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规范各类生产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促进服务业规范发展 1.加快构建现代服务业标准体系。围绕服务业发展新领域、新业态、新热点,拓宽服务业标准化覆盖范围,逐步健全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标准体系。在现代服务业领域,重点做好电子商务、现代物流、金融服务、信息消费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业、养老服务、社区服务、家政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标准规划;完善住宿餐饮、房地产中介、零售、社区服务、家政等民生服务领域的服务业标准体系。 2.推进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加大已有服务标准的实施力度,以现代物流、养老服务、旅游业、社区服务等领域为重点,推进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探索构建服务业标准化示范推广机制。在现代物流领域,加快物流通用基础类、技术类、信息类、管理类、服务类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积极开展商贸物流标准化专项行动,支持行业协会、行业龙头企业、物流信息服务企业参与物流标准的制定和宣贯工作。在旅游服务领域,围绕旅游新业态,开展乡村旅游、海洋旅游、文化养生旅游等产业融合的旅游新业态标准研制。在养老服务领域,推进健康产业标准体系建设,以养老服务、健康管理等领域为重点,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服务设施等标准研制,大力推动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 (五)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建设 1.加强现代农业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快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产品质量分等分级及仓储等标准研制,以标准化促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和生产经营信息化。鼓励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定实施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引导农产品出口企业积极跟踪采用国际标准或进口国标准,提升农产品竞争力,打造临沂农产品品牌。鼓励出口企业充分利用出口标准,按“同线同标”组织生产内销产品。 2.创新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发挥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生态可持续发展和服务三农、推动一二三产业有机融合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品牌建设。加快标准推广应用步伐,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发展标准化生产基地,开展园艺作物、畜禽规模化养殖、水产健康养殖等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 3.推进新型城镇化标准体系建设。按照《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以城镇给水排水、污水处理、燃气供热、供电、区容区貌、环境卫生等领域为重点,研制公共基础设施配置和管理标准,加快新型城镇化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区民化行动标准化、产城融合行动标准化、县域城镇化行动标准化、绿色城镇行动标准化、文化传承行动标准化和设施建设行动标准化。 (六)提升标准化工作基础能力 1.引导企业承担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鼓励和引导高新技术企业、龙头企业申报组建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组,鼓励企业将自主知识产权转化为标准;引导企业积极承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承担国家标准科研项目,逐步形成龙头企业积极跟踪和参与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制定和修订工作的机制,推动企业自觉运用标准实现技术领先和区场主导的跨越式发展。 2.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推动企业、产业技术联盟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国际、区域标准化组织和国际国外先进产业技术联盟的标准化活动。以新兴产业和我区特色优势领域为重点,争取承担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负责人或秘书处工作,实质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和修订工作,逐步提高主导制定国际标准比例。推动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促进产品质量向国际要求和先进水平靠拢,消除贸易壁垒。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引导、单位推动、社会参与、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明确标准化工作单位和职责,有关单位、单位要制订推进标准化战略的年度工作计划,推动本行业、本领域标准化工作的落实。 (二)强化政策引导。加大财政投入,鼓励标准创新,研究标准创新贡献奖励办法,对企事业单位制定并在实施中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各级标准进行奖励,并列入区级财政预算,推进标准化战略顺利实施。 (三)建立调度评估制度。由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制定实施标准化战略推进计划,各单位、单位每季度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强化工作落实。建立全区标准化发展评估制度,组织相关行业主管单位和专家学者定期对全区标准化的发展情况进行评估,发布年度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加强队伍建设。整合全区标准化专家资源,建立全区标准化专家库。完善标准化人才引进和交流机制,依托社团组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通过专题培训、课题研究、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加快技术型、管理型和操作型标准化人才培养,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标准化人才队伍,为各领域标准的创新、实施和应用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五)加强监督执行。加大标准实施的监督力度,强化强制性标准管理,依法监督区场主体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质监单位要加快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会同各行业主管单位及时组织开展重大技术标准实施成效评估和情况分析,完善各领域标准体系,不断提高标准化水平。 (六)抓好宣传引导。实施标准化知识普及工程,推进全区标准化宣传与各类教育培训。建立覆盖镇(街道)、村居的标准化宣传网络,丰富宣传方式,充分运用电视、网络等媒介多角度多方式抓好标准宣传工作,传播标准化理念,培育社会公众的标准化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学标准、讲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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