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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山区2016年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08-15    点击数:  
 索引号  00422897-7-10_B/2016-0817001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6-08-15
 成文日期  2016-08-15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兰政办发〔2016〕31号
 标题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山区2016年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422897-7-10_B/2016-0817001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区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6-08-15
成文日期: 2016-08-15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山区2016年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兰政办发〔2016〕31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兰山区2016年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0日


兰山区2016年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实施方案


为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形象及文明程度,根据《关于推进全省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的意见》(鲁建发〔2015〕5号)、《关于认真做好全省老旧住宅小区专业经营设施设备改造升级及相关工作的通知》(鲁建发〔2016〕4号)、《临沂市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实施方案》(临政办字〔2016〕37号)、《临沂市城镇和困难工矿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临财综〔2016〕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工作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政府主导、业主参与、社会支持、企业介入”,通过公共财政支持、物业企业服务、原产权单位分担,发动社会资金积极资助,按照“网格管理、归有所属、属有其责、现状接管、逐步提升”的要求,与社区建设、社区管理紧密结合,加快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工作,实现“百姓得实惠、企业得效益、政府得民心”。

(二)目标任务。2016年全面完成143个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任务,涉及建筑面积约222万平方米,居民约2.2万户。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负责,群众参与。各街道办事处是辖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整治改造工作负总责,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各社区居委会负责具体落实。要充分尊重民意民愿,做好群众意愿征询工作,引导居民积极参与整治改造。

(二)统一标准,统筹规划。对实施综合整治改造的小区,要科学组织规划设计,合理确定改造内容和施工程序,明确统一建设和验收标准,加强监督考核,确保工程质量。对地下管线改造要通盘考虑,避免重复建设。

(三)先急后缓,分步实施。坚持综合平衡、逐步推进,由社区负责组织申报改造内容,各街道统筹协调,先期整治改造危旧房屋和居民要求最迫切、意见最统一的小区,然后逐步向其他老旧住宅小区扩展。

(四)改管并举,注重长效。整治改造完成后的小区,要结合实际及时组织实施专业化的物业管理,或者由属地社区托底进行简易的物业管理,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坚决避免“前改后乱”。

三、整治改造范围和内容

(一)改造范围

1.1995年以前建成投入使用的老旧住宅小区,位于城镇建成区内的国有土地上,住宅由楼房组成,主体建筑基本完好,并且未纳入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及重大项目建设计划,未来10年内不会拆迁改造。

2.各类配套设施较差、居民整治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可适当放宽建成年限等条件,具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改造内容

1.完善治安防控设施。安装单元防盗门,修复或安装小区电子监控,有条件的可以建立门卫值班室,增设自行车、电动车停车棚。

2.健全环卫消防设施。封闭楼内垃圾道,无露天垃圾池(台),配置封闭式垃圾桶(箱),清理楼宇间和楼道内乱堆杂物;疏通小区消防通道,有条件的应完善或增设消防栓。

3.改善小区环境设施。硬化小区内道路、广场,补植公共绿地和树木,设立信报箱,设置体育健身器材,安装物业服务和便民信息发布栏,有序划定停车位,补齐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修缮楼梯内公共门窗、台阶及楼梯扶手,粉刷楼道内墙,整修楼宇外墙并喷刷建筑涂料。经规划部门批准,依法配建物业服务用房和经营用房。

4.改造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小区内给排水、强弱电、供暖、供气管网,同步改造楼内公共部位的相关管线,并督促专营单位尽快组织专营设施设备的改造接收。有条件的可以进行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5.其他内容。小区居民反映比较强烈、确需整治改造的其他设施。

四、资金管理

(一)资金筹集

目前,市级财政用于支持我区2016年城镇和困难工矿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奖补资金已到位3868万元,根据市、区、街道4:3:3的比例投入资金,区级配套资金2901万元,街道配套资金2901万元,共计9670万元。下一步,市级奖补资金持续到位后,区、街道将继续配套。

除政府财政投资外,整治改造资金来源还可以从落实专营单位改造资金、协调原产权单位分担资金、政策性贷款资金、社区投入资金等方面进行考虑。另外,可在符合规划要求、保证建筑结构安全的前提下,探索采用增建商业设施、增建公共租赁住房等途径进行融资,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综合整治。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涉及国有企业的,企业要积极落实责任,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予以积极配合,多渠道筹集整治改造资金。同时,鼓励盘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二)资金拨付

1.整治改造资金

市级奖补资金及区配套资金遵循“统筹安排、客观公正、透明规范、奖补结合”的分配原则,以各街道今年改造面积、改造户数为基数,按照因素法分配,拨付计算公式为:某街道资金数额=(该街道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面积÷∑各街道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面积×40%+该街道年度老旧小区改造户数÷∑各街道年度老旧小区改造户数×60%)×年度资金总额。具体数额结合各街道(社区)经济实际状况统筹计算确定。

2.物业补助资金

改造工程验收合格后,根据考核情况进行统筹安排,按照每月每平方米0.2元的标准,对接管老旧住宅小区并签订3年以上物业服务合同的骨干物业服务企业给予专项补助。小区物业服务标准,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按照《临沂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共同制定。

(三)资金使用

根据现有资金状况,及时将专项资金足额分配至各街道,结合老旧住宅小区现状,确定整治改造内容,施工标准按照《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流程指南》(第二版)执行。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工作阶段(2016年8月上旬)。各街道结合前期改造试点经验和实际情况,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开展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8月中旬—2016年11月中旬)。各街道继续细化综合整治改造方案,分期分批、稳步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改造过程要严格按照省、市对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的相关要求,从设计到竣工验收,严格把关,确保工程质量。改造后验收合格的,由街道负责尽快确定物业管理模式。

六、职责分工

(一)街道办事处

研究制定本辖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方案和实施细则;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和机构实施综合整治改造和验收;按规定程序及时、足额将财政改造专项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确保项目早开工、早完工;组织社区居委会做好改造后老旧住宅小区的接收工作;组织指导改造后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换届等工作;制定落实老旧住宅小区长效管理措施。

(二)有关部门和单位

发改部门负责指导制定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工作计划。

公安部门负责视频监控系统的规划设计、组织推动、指导和管理;消防部门负责对消防设施使用状况进行综合判定,指导推动消防设施维修更新和验收等工作;交警部门负责老旧住宅小区改造施工车辆的规范管理。

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协调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做好群众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监督社区居委会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对资金筹集、拨付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规划部门负责对改造过程中申请办理规划许可的建设项目进行审核把关。

住建部门负责做好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改造项目的设计、招标、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进行监管;指导有资质的物业企业提前进驻老旧住宅小区开展服务。

物价部门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和老旧住宅小区实际情况,制定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收费标准。

城管部门负责对违反规划的违法建设进行查处,及时处理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私搭乱建、侵占绿地等行为。

审计部门负责做好改造资金的审计监督工作。

体育部门负责对体育器材的安装、验收进行业务指导。

质监部门负责对在用电梯进行定期检验,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安全技术规范,对新装电梯或改造后的电梯实施监督检验。

邮政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快递企业做好快递服务网点设施补建工作。

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负责做好舆论宣传引导等工作。

供电、燃气、网络运营公司等专营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老旧住宅小区改造的协助配合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综合整治改造工作。各街道也要相应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加快实施辖区内的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工作。

(二)加强项目监管。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和建设标准,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住建部门要加强对整治改造项目的监管,确保符合建设标准和安全质量要求,确定工程监理、造价等社会中介机构全程参与整治改造工程。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监督,对改造资金及补助资金的核算、拨付和使用进行跟踪审计。

(三)加强施工管理。各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先设计后施工的要求,加强检查督导,积极组织实施。要严格执行公开招投标程序,认真把关,优中选优,做到公开透明,防止暗箱操作。要细化设计方案和施工组织方案,施工前要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听取居民意见;施工中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工程时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要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明确现场责任人,坚持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四)加强工作考核。区政府与各街道签订《目标责任书》,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督导和日常调度,从改造面积和户数、改造内容、改造标准以及配套资金到位情况、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等方面,对各街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各街道办事处也要加强对社区居委会的督导调度,建立定期通报、专项督办工作机制,确保综合整治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五)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渠道,大力宣传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改造内容、方法步骤和良好效果,争取居民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要将具体整治计划和工作方案在小区内广泛公示,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引导小区居民积极参与、献计献策,支持配合整治改造工作。


附件:1.兰山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兰山区2016年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计划明细表


附件1:


兰山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纪丙坤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洪 剑 区住建局局长

刘新坤 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成 员:邢家礼 区住建局副局长、房产办主任

夏继宝 区城管局副局长、执法大队大队长

李宝安 区发改局副局长、重点项目管理办主任

赵庆奎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国资局局长

李 杰 区审计局副局长

张 亮 区质监局副局长

张 琦 区婚姻登记处主任

汤有秀 区物价局副局长

于洪涛 区体育办副主任

高 忠 区广播电视台副台长、总编辑

张正直 区新闻中心主任

孝文峰 兰山规划分局副局长

尤洪根 商城规划分局副局长

管 涛 兰山公安分局副局长

朱树干 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谭 强 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副大队长

刘加永 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副大队长

王铭鸿 临沂城区邮政局副总经理

杜 明 临沂供电公司兰山客户服务分中心副主任

郑晓彬 中国移动兰山分公司总经理助理

马 勇 中国联通兰山分公司副总经理

张 波 兰山街道办事处城建办主任

李 刚 银雀山街道办事处城建办主任

李连清 金雀山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邢家礼任办公室主任,王郡山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兰山区2016年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计划明细表


序号

街道

项目个数

小区名称

1

兰山街道

1

星火支行家属院

2

2

临沂十中家属院

3

3

竹林桥北区

4

4

邮政局小区

5

5

进修学校家属院

6

6

被服三厂家属院

7

7

建委小区

8

8

计生局家属院

9

9

医专前老房产局家属院

10

10

农机小区北园277号

11

11

市广播电台家属院

12

12

十三中、小学家属院

13

13

教体局家属院

14

14

百货站家属院

15

15

兰山医院家属院

16

16

街坊大成小区

17

17

电大家属院

18

18

技术学院家属院

19

19

外经委家属院

20

20

地矿家属院

21

21

街坊小区房产经营

22

22

干休所小区

23

23

汤河、朱保小区

24

24

育才小区

25

25

农校家属院

序号

街道

项目个数

小区名称

26

兰山街道

26

工业品八一家属院

27

27

海外贸易家属楼

28

28

果品公司家属院

29

银雀山街道

1

富城花园

30

2

雅馨花园

31

3

外贸家属院

32

4

兴隆小区

33

5

市运输公司家属院

34

6

齿轮厂家属院

35

7

市粮食局家属院

36

8

机电小区

37

9

冷藏厂小区

38

10

外贸机械家属院

39

11

兰山建行家属院

40

12

市纺织局协会

41

13

外贸工艺家属院

42

14

一轻局家属院

43

15

煤炭局家属院

44

16

毛毯厂家属院

45

17

市科工委家属院

46

18

机械局家属院

47

19

发改委家属院

48

20

市土地局家属院

49

21

纸箱厂家属院

50

22

服装公司家属院

51

23

拖修厂家属院

52

24

绢纺厂小区

53

25

市供销社家属院

54

26

市土地局家属院

55

27

三联小区

56

28

市外贸丝绸小区

序号

街道

项目个数

小区名称

57

银雀山街道

29

聋哑学校家属院

58

30

实验中学家属院

59

31

发改委家属院

60

32

银雀山办事处家属院

61

33

经信局家属院

62

34

百货二店家属院

63

35

银雀山小学家属院

64

36

地震局家属院

65

37

化纤厂小区

66

38

棉麻小区

67

39

市政家属院

68

40

交通局家属院

69

41

区建设局家属院

70

42

区供销家属院

71

43

市交通局家属院

72

44

印染厂小区

73

45

三合屯社区小区

74

46

真情集团家属院

75

47

凯丰小区

76

48

市工商局家属院

77

49

市区供销社家属院

78

50

经贸局小区

79

51

银苑小区

80

52

经信局家属院

81

53

打井队家属院

82

54

颐华苑小区

83

55

印刷厂小区

84

金雀山街道

1

市委党校家属院

85

2

金雀山办事处家属院

86

3

市委大院中区家属院

87

4

西苑小区西南组团

序号

街道

项目个数

小区名称

88

金雀山街道

5

药厂西家属院

89

6

盐业公司家属院

90

7

三里庄花园小区

91

8

大院南区7家属院

92

9

大院南区12-16#家属院

93

10

电业局家属院

94

11

农机公司家属院北

95

12

干休所家属院

96

13

医药集团家属院

97

14

东兴花园

98

15

财产保险公司小区

99

16

农机小区

100

17

区委家属院

101

18

兰山公安分局家属院

102

19

市府小区

103

20

骨科医院家属院

104

21

金坛小区(青龙河东)

105

22

食品公司家属院

106

23

五金交电站家属院

107

24

特检院家属院

108

25

武警队家属院

109

26

缸套厂家属院

110

27

财政局家属院

111

28

制药厂家属院

112

29

棉麻小区

113

30

农机小区

114

31

建材包装厂家居楼

115

32

商业局家属院

116

33

人社局家属院

117

34

法院家属院

118

35

公交公司小区

序号

街道

项目个数

小区名称

119

金雀山街道

36

南坛小区

120

37

玻璃厂家属院

121

38

国税局家属院小区

122

39

第三实验小学家属院

123

40

柳琴剧团家属院

124

41

财产保险公司家属院

125

42

市供销家属院

126

43

市公房所家属院

127

44

外贸丝绸小区

128

45

财校家属院

129

46

燃料公司宿舍

130

47

东北园小区

131

48

工商银行家属院

132

49

国税局家属院(煤山)

133

50

站前小区南区

134

51

普村小学教师楼

135

52

朝阳小区

136

53

房管局家属院

137

54

煤气公司家属院

138

55

梅山小区三

139

56

板纸厂家属院

140

57

房产局小区

141

58

燃料公司家属院

142

59

兰陵集团家属院

143

60

日化一厂家属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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