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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2019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计划
2019-05-06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lsqfpb/2019-0000053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扶贫办  发布日期  2019-05-06
 成文日期  2019-05-06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兰山区2019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计划
索引号: lanshanqulsqfpb/2019-0000053
发布机构: 兰山区扶贫办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9-05-06
成文日期: 2019-05-06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根据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临沂市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本着统筹兼顾、科学规划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拟将2019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安排如下:

一、资金来源

本次待分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1828.92万元,其中2019年度区级财政专项扶贫预算资金660万元,2016年度区级资金(退回区财政待调整)300万元,风险补偿金、贷款贴息、贷款担保金三方账户剩余资金817.16万元,2018年度区级结余资金51.76万元。

二、分配原则

(一)公开透明。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情况主动公开,严格落实公示公告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贫困群众知情权。

(二)统筹分配。统筹考虑今年应分配下达的2019年度区级财政专项扶贫预算资金、2016年度区级资金(退回区财政待调整)、三方账户剩余资金及2018年度区级资金结余,本着因素法的分配原则,结合各镇街道实有贫困人口数量、贫困程度及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参考脱贫攻坚以来资金分配实施人均占有比例,统筹分配本次待分配下达财政资金,努力达到全区层面资金分配均衡,提高扶贫资金的覆盖率,让更多群众普惠收益。

(三)突出重点。截至2018年底,我区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416户2409人。本次分配,重点向汪沟镇、方城镇两个相对深度贫困镇倾斜,保障白沙埠镇、枣园镇、半程镇、经济开发区扶贫资金需求,兼顾兰山街道、金雀山街道、银雀山街道、柳青街道、义堂镇扶贫工作需要,统筹安排资金。李官镇资金存量已饱和,本次不予分配资金。

三、资金安排方向

(一)2019年度区级财政专项扶贫预算资金(660万元)。

分配下达白沙埠镇180万元、枣园镇200万元、半程镇180万元、经济开发区100万元,用于产业扶贫项目开发。

(二)2016年度区级资金(300万元)。

全部下达汪沟镇,用于产业扶贫项目开发。

(三)三方账户剩余资金(817.16万元)。

分配下达兰山街道170万元、银雀山街道7.16万元、金雀山街道20万元、柳青街道180万元、义堂镇330万元、方城镇110万元,用于产业扶贫项目开发。

(四)2018年度区级结余资金(51.76万元)。

全部下达银雀山街道,用于产业扶贫项目开发。

四、资金使用要求

(一)狠抓资金时效。有关镇收到资金后,要尽快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确保收到资金5日内拨付到农经部门、并尽快组织实施项目,做到项目早完工、群众早受益。

(二)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临沂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临财农〔2018〕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强化资金、资产管理,切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三)规范扶贫资金拨付报账制度。严格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报账)流程和会计核算办法》,进一步规范扶贫资金报账支出、会计核算流程,确保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账核算。

(四)严格公告公示制度。严格按照《临沂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临财农〔2018〕9号)文件要求,规范扶贫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确保资金的审批、拨付、使用、管理情况公开透明,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知情权和参与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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