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加快推进ETC应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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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8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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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决策部署,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加快推进ETC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交财[2019]25号)、《临沂市加快推进ETC应用实施方案》文件有关要求,就我区加快推进ETC发行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人民政府的作用,广泛动员,加快推动高速公路ETC的应用发展,确保2019年年底全区新增ETC用户38.42万以上,通行高速公路ETC使用率90%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根据上级部门对我区的ETC发行任务指标,结合2019年4月底各镇街、经开区汽车保有量情况和ETC发行情况,将我区新增ETC指标分解到各镇街及经开区。各镇街及经开区负责指导好本地ETC发行,统筹调度当地ETC客服中心、ETC合作银行,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积极调动各参与方积极性,确保完成ETC发行任务。(各镇街及经开区负责) (二)按时完成公务车、特种车辆ETC装置安装。2019年8月28日前,完成区直、各镇街及经开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国有企业车辆、救护车、警车、工程抢险和消防、城市管理执法执勤用车等特种车辆安装使用ETC。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职工个人用车应安装使用ETC。 (三)推动其他机动车辆ETC装置安装。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客运车辆、租赁汽车、公路货运车辆等营运车辆安装使用ETC。12月底前,力争完成民营企业、社会车辆、居民个人车辆安装使用ETC。(各镇街及经开区管委会负责,各相关部门配合) (四)加强资金保障。根据工作任务目标安排,确保资金落实。ETC发行合作银行、运营管理单位的发行机构,要多方筹措资金,确保资金到位和免费安装。(交通运输分局负责督导,ETC发行合作银行、运营管理单位的发行机构负责实施) (五)优化ETC客服模式,拓展发行服务场景。全面实施ETC车载装置(OBU)免费安装。即日起,全区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处须建立ETC快速安装发行网点,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在收费站、服务区提供ETC安装全流程服务。实现服务网点由城市到乡镇、社区、农村,网点全覆盖、服务全覆盖。服务网点进驻车管所、加油站、4S店、汽车维修厂、物流园区等渠道,为社会车辆提供一站式全流程的安装服务。(ECT发行合作银行、运营管理单位负责实施,有关部门、各镇街及经开区负责为ETC发行合作银行、运营管理单位提供安装服务保障工作) 三、保障措施 (六)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进ETC应用,提高ETC安装和使用比例,是保障2019年年底前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的关键,各镇街及经开区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统筹安排部署到位,切实做好高速公路ETC推广应用工作。区直党政事业机关、国有企业等单位要做好示范带头,统计并督导好本单位公用车辆及个人家庭用车ETC安装工作,保障安装率达到90%以上。 各区直部门、镇街、经开区公车及职工用车安装情况于8月28号前报兰山交通运输分局汇总。 (七)加强调度通报。各镇街及经开区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加大调度,定期通报。请各镇街、经开区和市交警直属一、二、三大队明确此项工作联系人,每周四上午12点前汇总ETC推广应用统计数据和信息报送兰山交通运输分局及时通报各镇街及经开区ETC安装数量和ETC覆盖率等指标,确保ETC发行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八)加强宣传引导。各镇街及经开区要大力做好ETC发展应用工作的宣传引导,多渠道、多角度开展政策解读,重点宣传ETC在便捷交通、减少拥堵、节能减排、提升高速公路通行体验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ETC“安装不花钱,使用更省钱,出行更便捷”优势,组织好“安装ETC,畅行高速路”的主题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ETC推广应用,树立ETC服务品牌,扩大社会影响力,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为高速公路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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