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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山区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3-20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aqscjd/2020-0000076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0-03-20
 成文日期  2020-03-2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兰山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山区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lanshanquaqscjd/2020-0000076
发布机构: 兰山区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0-03-20
成文日期: 2020-03-2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森防指各成员单位,临沂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当前,气温转暖,春耕生产和旅游踏青已进入旺季,“清明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将至,野外用火四个高峰接连到来,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进入了最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山东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临沂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森防指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兰山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9日

兰山区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山东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临沂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批示要求、全国、全省、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会议精神,深刻汲取国内外森林大火教训,对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生产用火、游人用火等引发森林火灾的顽疾进行集中治理,建立健全火灾隐患自查自纠长效机制,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坚决遏制人为原因引发森林火灾态势,保证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整治范围、时间及方式

(一)治理范围。全区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区以及其它重点生态公益林区域。

(二)治理时间。本次整治行动时间为2020年3月中旬至6月中旬。

(三)治理方式。结合疫情防控和防灭火实际,各镇,街道,经开区,区防指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实施专项治理,区森防指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工作重点

(一)农事用火。重点治理防火期内在林田交错地带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垃圾等农事用火失管失控问题。治理源头管控不到位,对违规农事用火不劝阻、不报告。治理脱离群众路线,对林农不宣传、不发动。治理对违规用火管理“宽松软”问题,听之任之、放任自流。

(二)祭祀用火。重点治理推动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工作不力,存在林内、林缘烧纸钱、烧香点烛等违法用火问题。治理墓区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森林火灾隐患突出问题。治理宣传引导、综合管控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疏堵结合。治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以身作则,带头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问题。

(三)生产用火。重点治理违规计划烧除、烧疫木、点烧隔离带等隐患问题。治理落实法律法规不到位,未实施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或用火审批制度不严格。治理生产性用火未在合适的天气条件下实施、未开设隔离带、未组织足够人员看守等不按规程操作问题。治理有关部门对违规生产性用火监管缺位、处罚不严问题。

(四)游人用火。重点治理旅友违规进山、违规携带火种、违规用火,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区等林区经营单位专项森林防火资金、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重点林区进山路口管理流于形式,游客车辆未集中存放,旅行社森林防火宣传不到位等隐患问题。

(五)其他治理内容。加强对穿越林区输配电线路断线、短路、绝缘子脱落等引发森林火灾隐患问题的治理。加强对野外吸烟人群教育不到位、不监管问题的治理。加强对智力障碍、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玩火弄火引发森林火灾问题的治理。加强对林区民居、村(居)和重要设施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造成家火上山、山火进家问题的治理。

四、治理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坚持群防群治,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置警示牌、印发宣传册、播放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深入田间地头、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防火氛围。注重普法宣传,开展警示教育,提升群众法治观念。各镇,街道,经开区林业、应急部门要积极沟通、密切协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杂志等媒体,大力宣传森林防灭火工作,做到报纸上有文章,电视上有图像,广播上有声音,微信上有平台,网络上有报道。

(二)加强重点管控,推动规范用火。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防火重点镇,林业发展中心、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文旅中心、应急管理局按照附件内容(兰山区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检查表)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对森林防火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农作物秸秆,组织人员进行集中排查清理。对零散坟墓建立台账,确定坟主和责任人,清明节等重点时段加强检查看守,组织开展移风易俗活动,推行绿色祭扫、生态祭祀。落实公园、自然保护区、旅游景区和公墓区等经营主体责任,严格履行火源防控、可燃物清理以及林内施工单位和流动人员监管等责任。高火险时段及时发布禁火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三)依法快速查处,严惩故意纵火。火灾发生后同步侦办火案,迅速查明原因,按照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自然资源厅、应急管理厅五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大依法惩处危害森林草原防火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力度的通知》,依法严惩肇事者。公开违规野外用火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建立奖励制度。

(四)加强监测预警,科学处置火情。加强形势研判,完善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高火险信息,做到因险设防、因险施策。加强火灾监测,强化日常巡护,完善应急预案,备足物资装备。牢固树立安全扑打、科学施救理念,一旦发生火情,确保快速出动,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镇,街道,经开区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把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疫情防控科学谋划。为抓好专项治理活动,各镇,街道,经开区要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研究,周密部署,细化分解方案,区森防指各成员单位要协同推进、形成合力,加强督导检查。做到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

(二)聚焦重点发力。各镇,街道,经开区要借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全面把牢易失控关口,盯紧易发生风险部位,要注重点面统筹,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方向。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把握特点规律。各镇要认真研究火灾成因,摸清火情规律,找准问题根源,坚决破解“管不住”的症结。要注重标本兼治,不断健全法规制度,实施依法治火、依法管火。要注重长短结合,探索建立隐患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常抓不懈。

(四)务求治理实效。各镇,街道,经开区,区森防指各成员单位要狠抓过程控制,做到治理整改、执法查处、督促指导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要切实改进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对隐患问题盯住不放,坚决杜绝火源边治理、火灾边爆发。要组织力量深入一线加强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树牢鲜明导向,明确奖惩措施。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镇,街道,经开区林业、应急部门要及时报送专项治理行动有关情况。请各单位将联络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3月20日前报送至邮箱,4月9日、5月9日报送前一阶段工作动态,6月13日前报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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