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供销社关于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
||||||||||||||||||||||||||||||
2020-07-03 点击数: | ||||||||||||||||||||||||||||||
|
||||||||||||||||||||||||||||||
|
||||||||||||||||||||||||||||||
各科室、各基层社: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11号)及《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5〕16号)、《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临发〔2016〕4号)、《山东省供销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鲁供发〔2020〕2号)等文件精神,加快建立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社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加强社有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供销合作社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增强为“三农”服务能力,经区供销社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兰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在区供销社党组的领导下,按照区社理事会的授权,对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运营管理、社有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社有企业相关重大事项的推进工作。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任:韩庆明区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 副主任:梅兴堂区供销社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 成员:孟庆炎区供销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 王云收区供销社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高春生区供销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 苏伟区供销社监事会副主任 高元成区供销社二级主任科员 高伟区供销社监事会副主任 孙召虎区供销社二级主任科员 缪兴顺区供销社三级主任科员 宋全玺区供销社主任助理、办公室主任 徐郡区供销社主任助理、财务审计科科长 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社财务审计科,缪兴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萌同志为成员。 兰山区供销社 2020年7月2日
临沂市兰山区供销社办公室 2020年7月2日印发 |
||||||||||||||||||||||||||||||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