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白沙埠镇夏播农作物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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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2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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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白沙埠镇夏播农作物政策性农业 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积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关的文件精神,不断提升农业应对灾害风险能力,完善农业保险经营机制,规范农业保险运作行为,促进我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健康发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构建和完善农业生产风险保障服务体系为主线,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保障粮食安全为重点,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和“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支持政策,逐步建立农业保险制度,健全服务保障体系,为农业提供自然灾害风险保障,促进农业安全生产。 二、主要内容 (一)保险品种: 玉米、水稻、花生 (二)保险责任: 1、玉米:暴雨、洪涝(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雹灾、低温冻害、热害等直接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率达到20%(含)以上的;干旱、流行性或暴发性病虫草鼠害以村为单位损失率达到30%(含)以上的;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和火灾等意外事故按实际发生面积。 2、水稻:因洪水、内涝、风灾、雹灾、热害、冷害等直接造成保险水稻损失率达到20%(含)以上的;因干旱、流行性或暴发性病虫草鼠害以村为单位,损失率达到30%(含)以上的;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和火灾按实际发生面积。 3、花生:因暴雨、洪涝(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雹灾、低温冻害、热害等直接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率达到20%(含)以上的;干旱、流行性或暴发性病虫草鼠害以村为单位损失率达到30%(含)以上的;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和火灾等意外事故按实际发生面积。 (三)承保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兰山支公司 三、保险设置 (一)参保范围:白沙埠辖区内所有玉米、水稻、花生种植户、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 (二)保费标准、保险金额。玉米保险费18元/亩,保险金额400元/亩;水稻保险费30元/亩,保险金额650元/亩;花生保险费24元/亩,保险金额600元/亩。 (三)农户保费缴纳。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品种的通知》(鲁财金〔2013〕44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保险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金[2017]27号)要求,保险费由中央财政承担35%、省级财政承担35%,市、区财政承担10%,其余20%由农户自担。2020年参保的省级建档立卡贫困户每亩交纳费用减半(由省财政补助)。 四、工作程序 (一)宣传发动(2020年6月29日至6月30日)。各村通过发放明白纸、广播喇叭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公示签字(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5日)。由各镇统一组织,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以村为单位统一投保、统一公示、统一签单(附承保到户清册)。 (三)保费收取(2020年7月6日到2020年7月10日)。在承保公司的指导配合下,村委会核实好农户夏播作物投保面积,并组织收取保费,填写投保清单。保费收取完成后,由镇农业办汇总,并与承保单位核对进行资金结算。 (四)投保公示(2020年7月11日至7月14日)。承保单位以村为单位,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参保农户姓名、参保作物、参保面积、保费缴纳数额、保险金额等内容,便于日后理赔监督。 (五)投保签约(2020年7月15日至7月25日)。承保单位对村为单位签发正式保险单。保险单副本由承保单位装订汇总存档,经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后,据实结算并拨付财政补贴资金。 五、定损理赔 1、勘查定损(自收到农户保费之日起至夏播作物收获)参保农作物出险后,被保险人要及时向村(社区)报告,村(社区)在24小时内向属地镇报案,属地镇相关部门在接到报案24小时内上报承保公司。承保公司及时组织投保人填报《损失清单》,并负责组织核损理赔专家组到现场查勘,专家出具的《灾害损失报告书》为理赔的重要依据。理赔损失按保险作物不同生育期的最高赔偿标准、损失率及受损面积计算:即赔偿金额=不同生育期的最高赔偿标准×损失率×受损面积。
玉米不同生育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
水稻不同生育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
花生不同生长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
2、理赔阶段。发生理赔后,在村“政务公开栏”公示受灾农户姓名、受灾品种、灾害程度、受灾面积、理赔数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受灾农户赔偿资金由承保公司通过“一本通”直接支付给受灾农户。夏播作物理赔时间为每年10月底前,不得跨年度赔付。 保险期限。保险期限自承保公司收到农民保费后至农作为收获。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策宣传。各村要召开动员会议,充分利用广播、微信、宣传栏、明白纸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确保明白纸发放到户,积极动员、引导广大农户自愿投保,做到应保尽保。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村要按照镇政府的统一部署,明确专人分管、专人负责,确保应保尽保。 (三)规范档案管理。各村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建立参保农户投保清册。承保公司要做好承保、理赔档案的基础资料和相关文件建档案保管工作,同时要将相关档案资料报镇农业办公室备案。 (四)简化办事流程。承保公司要严格依法规范经营,切实履行责任,提高服务水平。同时,要简化承保理赔手续,理顺操作流程,及时查勘现场,按保险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赔款,为参保农户提供优质服务。 白沙埠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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