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统计局 关于印发《兰山区统计局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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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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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兰统字〔2018〕8号 各科室、队、站、所、中心: 为进一步强化工作纪律、改善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提高工作标准,督促全局各科室、队、站、所、中心履职尽责,巩固和深化全局党员干部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成果,进一步建立健全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助力全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特制定《兰山区统计局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兰山区统计局 2018年4月20日 兰山区统计局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全局党员干部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成果,进一步强化监督查问题、强化措施促整改、强化问责促担当、强化制度促治本,努力实现干部正作风、党员受教育、群众得实惠的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现将兰山区统计局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明确如下: 一、明确统计系统作风建设标准 1、要严格执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请示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严禁推诿扯皮、敷衍了事,做到令行禁止。 2、工作人员特别是执法部门、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要牢固树 立宗旨意识,热情服务,严禁盛气凌人、口大气粗,杜绝工作程序不规范、方式方法不文明等问题的发生。 3、工作人员要严格执法、遵规守纪,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4、工作人员要强化担当意识,讲实话、察实情、干实事,认真做好新旧动能转换、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环境保护、民生扶贫等重点工作。 5、工作人员要从小事抓起、从细节抓起,树立起良好形象,严禁在工作日(含值班)饮酒,严禁传播小道消息、搬弄是非、制造谣言、影响安定团结的局面。 6、严格考勤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工作人员严禁无故迟到早退,工作时间擅离职守或从事炒股票、上网聊天、玩网络游戏、观看视频等娱乐活动。 二、细化统计系统作风建设措施 1、压实工作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负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 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加强对所监督分管的科室行业作风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2、加强监督检查。局分管领导带队,每天不定时对各科室监督检查,定期检查工作人员考勤、在岗情况,随机抽查工作纪律。 3、严肃责任追究。认真执行《兰山区干部问责办法(试行)》,对贯彻执行不到位,“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工作失职、渎职情况,按照相关制度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统计系统作风建设工作要求 1、加强理论学习,提升党性修养。认真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在抓好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的同时,每月组织进行理论学习和研讨交流,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思想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相关内容,规范做好学习笔记。调整完善党建专题网站、创建学习专栏,拓展学习交流平台,创新党建工作形式载体。以党风建设进一步推动统计行风建设,继续抓实统计数据质量,有效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 2、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服务决策的统计监测参谋工作,按照精准反映兰山区改革发展“形”与“势”的要求,强化经济运行预测预判,提高服务决策的主动性和精准度,为加快实现区域发展战略目标作出新贡献。 3、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力抓紧当前和全年的各项工作。各业务科室要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拿出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举措,精益求精,提亮点,创特色,确保全区各项统计目标顺利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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